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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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18-032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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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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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3-2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8〕49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畜禽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提升装备保障,严格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用肥需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种养循环,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养殖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合力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

坚持整县推进。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实施整县推进模式。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区域内种养业布局,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培育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区域内畜禽粪污治理。

坚持重点突破。以录入国家农业部云平台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养殖大户,突出抓好老场改造升级,严格新场规范管理,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养殖废弃物产生情况,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利用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扶持政策完善、执法监管严格、科技支撑有力,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完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升。2018年至2020年,每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3%、74%、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0%、93%和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2019年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实行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在生产上相促进,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开展专业化集中处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通过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以果菜茶为重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开展养殖场进果园、进菜园、进茶园、进林地“四进”行动,配合沼气工程大力发展“畜—沼—果”“畜—沼—蔬” “畜—沼—茶” “畜—沼—林”等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域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粪污低成本利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加强规模养殖场选址指导、服务和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组织,属地农业(畜牧)牵头,林业、水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踏勘选址机制,增强规模养殖场选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区农业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二)实施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老旧养殖场补齐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以保护环境为目标,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对畜禽规模养殖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农业局配合)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以大型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时监控。依据国家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和评测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等,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对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区域调减养殖总量。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加强禁养区、限养区监管,做好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监管,严禁偷排漏排。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区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农业局、区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五)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程序取消称号。(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六)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全区现阶段畜离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推动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隆阳区地处低纬高原,地形地貌复杂,属低纬山地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充沛,干湿分明,分布不均。各地应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分别推广以下模式: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型规模养殖场,依托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二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三是“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模式。以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固体粪便为主,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农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四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省、市、区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服务基层、维护稳定的实事工程。各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本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发改、水务、住建及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相关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以高效推进工作开展。(区农业局负责)

(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等资金,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认真执行国家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统筹解决用地问题。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农业局配合)

(四)加强督查和绩效评价考核。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区政府督查室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督促查内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从业人员治污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大对违法排污者处罚力度,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治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