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信用乡”“信用村”荣誉称号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8-110707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1-07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8〕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2018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有效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拓展“三农”融资渠道,为全区“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的快速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信用乡”“信用村”荣誉称号,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一)信用乡
丙麻乡,瓦渡乡。
(二)信用村
西邑乡:窝角村。
瓦渡乡:瓦渡村,土官村,垭口村,浪坝村,平林子村。
丙麻乡:新南村,老南村,太和村,小寨村,阿贡田村,河新村,白玉村,奎阁村。
汉庄镇:金竹田村,岩箐村。
芒宽乡:打郎村。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增强信用意识,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以信用乡镇为榜样,共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