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蚕桑生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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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230317-00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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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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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17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区蚕桑产业发展水平,确保群众收入持续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全区2023年蚕桑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主导、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为支撑,打造全省优质蚕桑基地和高品位生丝生产基地为发展方向,推进蚕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谱写现代化蚕桑新篇章。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累计桑园面积6.3万亩(永盛街道354亩、板桥镇10389亩、金鸡乡832亩、汉庄镇95亩、辛街乡250亩、西邑乡12310亩、丙麻乡2645亩、瓦渡乡4872亩、水寨乡89亩、瓦窑镇976亩、瓦马乡9841亩、瓦房乡17921亩、蒲缥镇1357亩、芒宽乡1070亩)。全年计划养蚕4.2万张,产鲜茧168万公斤,其中交售鲜茧126万公斤,实现总产值1.8亿元(农业产值1亿元、工业产值0.8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促进三产融合发展

以基地为基础、蚕桑文化为中心、休闲体验为主线,打造产业集聚化、产品特色化、市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生态蚕桑产业园。深挖经济、生态、文化功能,积极培育蚕茧加工、丝绸生产、蚕丝文化传承与展示、蚕桑健康饮食等经营主体,发展绿色蚕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三个市场”监管

1.加强蚕种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蚕种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杜绝网购不合格蚕种行为,保证蚕种质量和生产安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

2.加强蚕茧市场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收茧和茧贩子抬价抢购,扰乱市场行为,防止鲜茧外流,做到应交尽交、应收尽收,切实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

3.加强蚕药市场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桑园农药、蚕药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假冒劣质农药,打击桑园农药、蚕药非法经营行为,杜绝将高毒性长残效农药用于桑园治虫。引导经销商严守职业道德,正确推荐桑园农药、消毒用药,加强蚕用物资的监管。植保部门和蚕桑技术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农业用药结构,减少家蚕中毒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高种养技术水平

技术部门要加大蚕桑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力度。在桑园管理、病虫害统防统治、桑园套种、低产桑园改造、小蚕共育等关键环节,及时召开现场会和培训会,加大入户指导力度,确保蚕桑种养效益。全面配套推广智能化小蚕共育,省力化活动蚕台、蚕桑机械、方格蔟、遮黑袋收蚁、夏秋伐、专用控释肥等新技术。积极探索多种套种模式,应用多样性栽培技术,提高桑园综合效益。全面推广强桑1号、粤葚大十等优良品种,实现良种全覆盖。搞好新品种试验示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

(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积极引进推广适合我区养殖的新品种。在推广“781×7532”新品种的基础上,在春蚕期间全部推广雄蚕品种“秋华×平30”,为生产高品位生丝提供优质原料茧。继续推广小蚕工厂化养殖和智能化管理新技术。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提高共育中心使用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开展小蚕人工饲料育试验示范技术工作。通过小蚕饲料育,节约养蚕成本,降低养蚕风险,增加养蚕效益。继续培训宣传养蚕环境消毒保护技术,避免专养僵蚕行为出现,保障蚕区安全。企业继续加大缫丝技术改造力度,积极生产高品位生丝,确保5A级生丝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

(五)强化企业服务水平

公司要进一步细化蚕茧收购信息管理,做到蚕农交售蚕茧底子清、情况明。公司与合作社(村委会)、合作社与蚕农签订蚕桑生产和蚕茧收购合同,做好蚕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合理定价机制,根据茧丝绸市场行情,参考省内外蚕茧收购价格,区政府与公司共同协商定价。继续实行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2023年方格蔟一级普通茧最低保护价为43元/公斤,方格蔟一级雄蚕茧最低保护价为48元/公斤。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要确保全额收购鲜茧,对蚕农茧款不打“白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供销社,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龙头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蚕桑产业各项工作。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把养蚕量、交茧量等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村到组,从政策落实、市场管理、资金投入、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推动蚕桑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加强考核工作。将蚕桑生产纳入区级年度综合考评。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三个“市场”及毁桑(除政策性、工程性毁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桑园巩固、养蚕量、产茧量、交茧量的统计工作,充分反映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蚕农收入效益和产业综合产值。

(三)加强宣传引导。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前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到示范园区参观考察学习,让农户充分了解蚕桑产业的新设备、新技术和市场前景等情况,打牢思想基础,提高群众生产积极性。

附件:1.隆阳区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隆阳区2023年蚕桑生产考核办法

3.隆阳区2023年蚕桑生产任务表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隆阳区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俊波 区 长

副组长:高 俊 副区长

成 员:刘晓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颖南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施 剑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

杨 超 区财政局局长

陈 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耿 昱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继传 区商务局局长

陈丽珊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德凯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军鸿 区供销社主任

李生勉 区税务局局长

彭 飞 永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越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永早 金鸡乡人民政府乡长

万长青 汉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 俊 辛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得品 西邑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春秋 丙麻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伟剑 瓦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嘉聪 水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军 瓦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沈松涛 瓦马乡人民政府乡长

殷海康 瓦房乡人民政府乡长

苏学君 蒲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永先 芒宽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兴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祝正献 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蚕桑生产有关工作的统筹部署、沟通协调以及重大事项的审议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协调解决蚕桑生产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昱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兴飞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2

隆阳区2023年蚕桑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全区蚕桑生产工作的考核管理,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蚕桑生产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14个种桑养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养蚕量、鲜茧交售量、桑园面积巩固情况、小蚕共育中心使用率等主要科技措施及其他综合配套措施。

三、考核时间

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查的基础上,由区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养蚕量和鲜茧交售量以保山凯喜雅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桑园巩固、小蚕共育中心使用率和其他综合配套措施以区农业农村局实地调查落实结果为依据。

(二)量化考核

1.养蚕量和鲜茧交售量,总分70分。其中,完成养蚕量得30分,完成鲜茧交售任务得40分。养蚕量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单项分扣完为止;每超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鲜茧交售量,以保山凯喜雅丝绸有限公司实际收茧量为准,鲜茧交售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单项分扣完为止;每超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桑园面积巩固,总分10分。除政策性、工程性毁桑外,每毁10亩桑扣0.5分,单项扣完为止。

3.智能化小蚕共育中心使用情况,总分10分。100%使用小蚕共育中心,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单项扣完为止。

4.主要科技措施,总分10分。100%小蚕共育得3分,100%使用方格簇得2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计分办法:以上考核内容按当年涉及任务考核,总分汇总后按百分制折算。

五、考核结果应用

将蚕桑生产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年终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不扣分,80以下不得分。

附件3

隆阳区2023年蚕桑生产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桑园面积(亩)

养蚕量(张)

产茧量(公斤)

交茧量(公斤)

永盛街道

354

590

23600

17700

板桥镇

10389

8500

340000

255000

金鸡乡

832

1500

60000

45000

汉庄镇

95

180

7200

5400

辛街乡

250

380

15200

11400

西邑乡

12310

8000

320000

240000

丙麻乡

2645

2800

112000

84000

瓦渡乡

4872

4000

160000

120000

水寨乡

89

150

6000

4500

瓦窑镇

976

400

16000

12000

瓦马乡

9841

3000

120000

90000

乡镇(街道)

桑园面积(亩)

养蚕量(张)

产茧量(公斤)

交茧量(公斤)

瓦房乡

17921

9500

380000

285000

蒲缥镇

1357

1600

64000

48000

芒宽乡

1070

1400

56000

42000

合 计

63001

42000

1680000

12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