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9-020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有关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8〕48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8〕4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8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0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60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2号)确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见附件2、3)。
三、考核方式
实行分类评价,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年度专项工作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划分,建立评价各类单位工作成效的基本参照系,进一步激励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良好工作氛围。考核主要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等方式进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结果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认真准备台账资料,并按照考核评分表中“评分项目”的序号依次进行整理和编号,务求简单明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的考核材料(自检自查报告和需要提供的台账资料)请于2019年2月3日前报送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赵仙,联系电话:0875—2129727)。
(二)考核材料为一次性报送,不接受补充材料,考核结束后统一销毁(逾期报送扣除相应分数,不报送不得分)。请自行做好考核材料备份工作,报送材料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夹带涉密文件资料。
(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具体考核时间,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隆办电〔2019〕6号)进行,2019年2月12日前完成审核评分,评审结果提交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1.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名单
2.2018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2018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名单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发展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区招商局、区侨办、区移民局、区供销社、区档案局、区地震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森林公安局。
附件2
2018年度隆阳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乡镇(街道)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查验方法
|
组织保障
|
25分
|
1.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分工,有落实机构及人员,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4分)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有会议纪要(2分)
3.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2分)
4.出台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或计划(3分)
|
11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工作台账,编制机构文件,领导分工文件,会议纪要,年度财政预算文件,并进行网上检查(提供台账资料)
|
5.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4分)
6.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4分)
|
8分
|
查阅门户网站公开相应栏目设置及内容公开情况(提供台账资料)
|
||
7.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信息及各种材料(6分)
|
6分
|
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总分等分报送次数(阶段性工作提供台账资料)
|
||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
43分
|
8.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会议和活动内容(2分)
9.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分)
10.公开三公经费(2分)
11.公开内容与公开目录发布规范(3分)
12.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更新和维护及时(2分)
1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4分)
|
16分
|
查看网站及公开目录
|
14.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审查制度(5分)
15.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公开(2分)
16.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政策文件发布后按时公开解读材料(4分)
|
11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工作台账(提供台账资料)
|
||
专项工作情况
|
17.《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18.《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19.《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20.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5分)
21.《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5分)
|
16分
|
按照相关文件,查阅工作台账及查看网站专题栏目检查文件规定内容的公开工作任务,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提供台账资料)
|
|
载体建设情况
|
12分
|
2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1分)
23.开展了“两微一端”等公开新媒体的建设工作(1分)
24.各乡镇(街道)网站的发布量(10分)
|
12分
|
档案资料,台账、上报材料及检查网站,以五县市区网站监测数据平均值为基数打分。(提供台账资料)
|
依申请公开
|
10分
|
25.综合各乡镇(街道)全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进行打分。(10分)
|
10分
|
查看网站系统及有关台账资料(提供台账资料)
|
回应工作
|
10分
|
26.按时回应公众意见,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及网站来信留言,相关档案文书规范。(10分)
|
10分
|
查看网站系统及有关台账资料(提供台账资料)
|
扣分项目
|
|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区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
|
附件3
2018年度保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表—区直部门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查验方法
|
组织推进情况
|
25分
|
1.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分工,责任明确(2分)
2.召开办公会议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分)
3.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2分)
4.出台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或计划(3分)
5.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3分)
6.按规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分)
7.参加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工作(以培训记录为准)(4分)
8.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情况(以电子公文报送为准)(6分)
|
25分
|
网上检查(提供台账资料)
|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
40分
|
9.公开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年度办理情况(3分)
10.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分)
11.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更新和维护及时,公开内容规范合理(3分)
1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3分)
13.单位人事及机构信息维护及时(3分)
|
15分
|
网上检查
|
14.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标定公开属性,做好保密审查(2分)
15.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2分)
16.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开设政策解读专栏(2分)
17.政策文件发布后按时公开解读材料(3分)
|
9分
|
网上检查,工作台账。政策解读台账为本单位解读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台账资料)
|
||
专项工作情况
|
|
18.《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19.《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20.《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2分)
21.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5分)
22.《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5分)
|
16分
|
完成年度重点领域、重要规定内容的公开工作任务,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查阅工作台账及查看网站专题栏目(提供台账资料,单位分类考核,有方案无推进过程、无结果分别扣分)
|
载体建设情况
|
20分
|
23.加强网站、栏目建设,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根据常态化检测指标体系进行评分。(6分)
|
6分
|
网上检查
|
24.开展了“两微一端”等公开新媒体的建设工作。(2分)
|
2分
|
(提供台账资料)
|
||
25.所使用的域名符合规定要求2分,多域名未有效管理和使用的扣1分。(2分)
|
2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提供台账资料)
|
||
26.各部门的发布量。(10分)
|
10分
|
以网站统计数据为准(单位分类考核)
|
||
依申请
公开
|
5分
|
27.综合区直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打分。(5分)
|
5分
|
根据各部门全年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打分,未办理过依申请公开件的为3分(提供台账资料)
|
公开回应工作
|
10分
|
28.按时回应公众意见,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及网站来信留言,相关档案文书规范(10分)
|
10分
|
查看网站系统及有关台账资料(提供台账资料)
未办理过群众咨询件的为3分
|
扣分项目
|
|
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区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