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关于对拟废止《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段入山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索引号
01525685-0/202610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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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10-10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拟废止《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段入山管理办法(试行)》(隆政规〔2024〕1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0875-2219638。

2.电子邮件:glgslyglg@163.com。

3.信函: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73号,邮编:678000,同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5日。


附件:

1.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段入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规〔2024〕1号)

2.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关于拟废止《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段入山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