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6年度国家森林抚育项目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 索引号
- 01525697-3-06_B/2017-09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04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16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省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8月9日,云南省林业厅、保山市林业局检查验收组对隆阳区2016年度国家森林抚育项目检查验收,历时12天,圆满结束。
隆阳区2016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共实施3万亩,从2016年9月开始规划,经过抚育实施、区级检查验收、资金兑现,2017年5月底已全部结束。此次检查验收,隆阳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杨国军副局长亲自陪同省、市检查组参加检查工作。检查验收组共抽查24个小班,39个标准样地,面积3855亩,涉及国有林场、兰城街道、九隆街道、板桥镇、水寨乡、杨柳乡、瓦房乡。
8月20日,召开了该次检查验收意见反馈会,省、市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隆阳区的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工作,尤其对隆阳区城市面山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效果表示常赞赏,认为隆阳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实施效果明显,今后可以推广经验,并对隆阳区今后的森林抚育项目实施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的细化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