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苗木质量检验 做好法律法规宣传

索引号
01525697-3-/2018-1212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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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2-12

为加强种苗质量监管,提高种苗质量,禁止不具备“一签两证”的苗木、种子进入市场,引导种苗生产经营者自觉增强守法意识,11月27日,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联合林检局到保山市沃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苗木质量检验、检疫工作。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种苗质量标准,对该公司苗木进行检验,并将《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给种苗生产经营者,规范及合法生产经营,对市场种苗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