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缥镇核桃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22-0/202503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3-17

蒲缥镇人民政府:

《缥镇人民政府关于蒲缥镇核桃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蒲政请〔2025〕10号)收悉。为有效带动脱贫群众增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蒲缥镇核桃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王勇军

三、项目建设地点

蒲缥镇核桃村(核桃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秉塞村、桤木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在蒲缥镇核桃集镇易地扶贫安置点新建1200平方米一层钢结构蔬菜分拣车间,建筑高度为6米(檐口高度),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

2.新建秉塞村“两青蔬菜”种植大棚,总用地12608平方米合18.9 亩,新建蔬菜种植大棚8826平方米;

3.新建核桃村“两青蔬菜”种植大棚,总用地2651平方米合3.97亩,新建蔬菜种植大棚1856平方米;

4.新建桤木林村“两青蔬菜”种植大棚,总用地19653平方米合29.46亩,新建蔬菜种植大棚9826.5平方米;

5.新建两眼井村“两青蔬菜”种植大棚,总用地4857平方米合7.28亩,新建蔬菜种植大棚34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5年3月—2025年11月。

七、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能有效补齐蒲缥镇核桃集镇以及周边村庄缺乏固定蔬菜分拣交易场所的短板,促进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产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带动农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为当地群众创业就业提供机遇与平台,带动群众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力促进项目区经济发展,惠及搬迁群众以及周边村落群众1327户4970人。蔬菜分拣车间建成后预计可提供就业岗位15人以上,蔬菜种植大棚可增加就业50余人。

八、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认真落实和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采用以工代赈模式实施。项目建设中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组织动员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通过劳动获得劳务报酬,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达到项目财政资金的15%以上。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闲置、挤占或挪作他用,发挥投资最大效益。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要求,安排专人建立好项目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和审计等工作,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后报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