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寨乡棕元大平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503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24
水寨乡人民政府:
《水寨乡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水寨乡棕元大平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水政发〔2025〕31号)收悉。为有效带动脱贫群众增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寨乡棕元大平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杨嘉聪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水寨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万寿菊发酵池2个(188.79平方米1个、126.99平方米1个)、氧化池2个(81.09平方米1个、52.89平方米1个)。新建育苗棚2240平方米(含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购置地板秤2台、水肥一体机1台、灌溉控制设备1套,修建蓄水池1个、公厕2个,建设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七、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有助于优化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多样化、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提升棕元大平坦搬迁安置点和平坡村、摆菜村农业整体水平,带动安置点及周边村民参与产业发展,在万寿菊的种植、采摘等方面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项目运营期间年可产生村集体收益15万元以上,收益用于安置点管理、搬迁群众分红、村内公益事业支出等。
八、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认真落实和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采用以工代赈模式实施。项目建设中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赈济要求,组织动员搬迁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通过劳动获得劳务报酬,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36万元,达到项目财政资金的15%以上。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闲置、挤占或挪作他用,发挥投资最大效益。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要求,安排专人建立好项目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和审计等工作,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后报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