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索引号
58483429-4/2023121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2-13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第222号修正)相关规定,以及《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的通知》(云工信资源〔2023〕396号)、《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的通知》(保工信联发(2023)12号)文件要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联合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组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业跨部门联合监管水平。现将隆阳区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任务分工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二0二0年第2号)和《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区分,具体是: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二0二0年第2号)和《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区分,具体是:

(一)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局:牵头做好报废机动车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组织协调。区工科信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监督管理等。

(三)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对回收拆解企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的行为依法处置。对回收的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监销。

(四)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处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回收拆解造成环境污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危险品(废物)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依法处理。配合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各乡镇(街道):有效引导群众按规定将报废机动车交予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全面排查、动态掌握辖区内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工作步骤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月5日,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市、各乡镇(街道)提供的非法回收拆解线索及新接收问题线索,逐点排查核实,逐点整治处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各部门对应任务分工处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各部门政务网对外公开。

三、举报方式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举报电话:0875-2225060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举报电话:0875-306622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举报电话:0875-2212129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举报电话:0875-2145642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75-2140195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75-2205568

举报邮箱:lyqgkxjjnjcg@163.com

举报信函投递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节能及技术创新股)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