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31107-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3
为有效预防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转发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隆阳区生产安全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隆阳区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即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2.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重大隐患。
3.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举报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方式可以采取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
三、受理机关和方式
受理机关:隆阳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来信来访地址:隆阳区民政局(永昌文化园1号)
电话举报:0875-2229151
四、奖金发放
受理的举报案件经调查属实的,报局党组审批后,由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发放奖金。
隆阳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