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 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95-7/20240321-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3-21

区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区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隆阳区民政将对全性社会团体开展2023年度检查。请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指导)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民政(脱钩后的全性行业协会商会或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性社会团体网上预审通过后将年检材料报送民政)。

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隆阳区民政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团体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民政将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


附件:1.性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隆阳区参检社会团体名册(2024.3)

3.隆阳区社会组织党员登记表(含附表)        



                             隆阳区民政局        

                     20243月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