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2-061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17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隆阳区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中央及省级共下拨隆阳区福彩公益金596.5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59.5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37万元)。分别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56.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21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42万元,儿童福利(孤儿助学金)10万元,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潞江镇石梯村敬老院附属设施建设补助)25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50万元,社区志愿服务试点资金及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7万元,残疾人福利(瓦房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补助)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隆阳区已拨付使用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68.5万元(中央47.5万元,省级21万元),未使用528万元,其中:中央12万元(1.孤儿助学金5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资金按每月用款进度拨付使用,计划于2022年11月使用完毕;2.残疾人福利(瓦房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补助)5万元;3. 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2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财政已下达指标,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省级516万元(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319万元、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2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42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50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财政已下达指标,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一)隆财社〔2021〕7号(保财社〔2020〕289号)42.5万元、隆财社〔2021〕135号(保财社〔2021〕179号)17万元,合计下达隆阳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9.5万元,其中:
1. 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为孤儿助学金补助资金10万元,目前已经使用5万元,剩余资金5万元将按月补助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个,补助资金5万元,为瓦房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补助;
3.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项目2个,补助资金7万元,分别是:芒宽乡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补助2万元,项目未实施,因区财政国库资金紧张,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目前正在和财政协调资金,计划于2022年12月前执行完毕、永昌街道学府社区志愿服务补助5万元,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计划于2022年12月前执行完毕;
4.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个,补助资金37.5万元,分别用于:用于瓦渡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6.75万元、西邑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11.5万元、瓦马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6万元、丙麻乡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3万元、潞江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3.75万元、潞江镇石梯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6.5万元。目前资金已拨付到位,除瓦马乡敬老院已完成升级改造外,其余敬老院正在实施中,计划7月初全部完成。
(二)隆财社〔2021〕99号(保财社〔2021〕140号)下达隆阳区省级福彩公益金总额86万元,其中用于救助管理机构救助车辆项目补助25万元,补助项目1个;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11万元,补助项目1个;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50万元,补助项目1个;隆财社〔2021〕147号(保财社〔2021〕210号)下达隆阳区省级福彩公益金总额399万元,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80万元,补助项目4个;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319万元,补助项目14个;隆财社〔2021〕180号(保财社〔2021〕259号)下达隆阳区省级福彩公益金总额52万元,其中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补助项目1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42万元,补助项目5个。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补助537万元,具体实施项目为:
1.养老服务建设项目14个319万元,目前已有5个建设投入使用,分别是:隆阳区兰城街道沙滩社区春天物业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隆阳区兰城街道关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5万元、隆阳区瓦窑镇中和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隆阳区青华街道打渔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万元、隆阳区板桥镇罗寨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完成规划设计2个,分别是:隆阳区兰城街道汉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万元、隆阳区兰城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90万元;未开工7个,分别是:隆阳区永昌街道下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5万元、隆阳区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凤山小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万元、隆阳区芒宽乡平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隆阳区辛街乡邹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万元、隆阳区西邑乡永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隆阳区永昌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4万元。14个项目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2.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补助25万元,用于隆阳区潞江镇石梯村敬老院附属设施建设补助,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3.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21万元,资金已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项目4个80万元,分别为:芒宽乡勐林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丙麻乡丙麻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杨柳乡干田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瓦房乡水源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4个公益性公墓各20万元。资金已由财政下达隆阳区殡仪馆,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5. 隆阳区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补助50万元,用于殡仪馆火化炉更新,项目正在实施,工程进度10%。因区财政国库资金紧张,项目资金尚未支付。
6.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5个项目42万元,分别为:隆阳区关楼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6万元、隆阳区红花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6万元、隆阳区仁寿门社区为民服务站改造提升10万元、隆阳区青阳社区为民服务站改造提升10万元、隆阳区王头寨社区村民委员会为民服务站改造提升10万元。5个项目建设已经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因隆阳区财政困难,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养老服务项目的投入,解决了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老旧,添置了设施设备,改善了软件环境,提升了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安全、就医、养老等问题;孤儿助学金的发放有效缓解孤儿就学压力,使孤儿享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了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项目,把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让居民广泛参与,树立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益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解决了长期滞留人员的安置问题,让原本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了一个稳定、温暖的新家,有效保障了无着落流浪人员的生活、安全、就医、养老等问题。残疾人福利,满足了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为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提供了重要途径。福彩公益金对殡葬项目的投入,对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理解支持起到促进作用,群众得到实惠,群众满意度提高,全区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特此公告
隆阳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