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0-0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2-25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5日起恢复全区婚姻登记办理业务(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乡镇(街道)通过网络、广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婚姻登记点要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科学均衡设置工作日预约对数、预约时段,避免扎堆登记。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劝导群众错开疫情高发期进行婚姻登记,减少婚姻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
四、全面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防护工具,对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登记,严格使用微信扫描“云南抗疫情小程序”进出。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卫生消毒,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确保工作安全。
隆阳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