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同意保山市隆阳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1-07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21〕4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14
保山市隆阳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举办者:
你们申请登记的材料我局已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保山市隆阳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请在发文之日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保山市隆阳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保山市隆阳区科学技术协会。保山市隆阳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隆阳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