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1-10101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5
各股室、大队、监测站: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1年10月15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2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隆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函》(隆政办〔2021〕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公众殷切期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坚持便民快捷,维护公众权益;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可操作性、通俗性、规范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围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相关制度、环境保护规划;区委区政府关于污染防治、生态创建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领导:姜娴、杨春勇
责任股室: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
责 任 人:董怡敏、王东、杨超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工作执行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本部门经费预算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责任领导:杨春勇、姜娴
责任股室:办公室、项目财务股、自然法宣股、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责 任 人:段曰星、王娟、王东、张明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保留事项公开;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或各级政府作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责任领导:杨春勇、姜娴
责任股室:办公室、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
责 任 人:段曰星、董怡敏、王东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区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调提供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报告,由区环境保护局向社会统一公开检测报告和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等饮水安全状况;持续推进全区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做好水库、河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杨春勇、姜娴
责任股室: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环境监测站
责 任 人:王东、董怡敏、侯艳梅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公开环境污染投诉案件查处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检查情况、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全面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责任领导:杨春勇
责任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气环境股
责 任 人:张明、董怡敏
(六)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我局代区委、区政府起草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生态创建、污染防治等规范性文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报送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提高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水平,规范解读程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责任领导:姜娴、杨春勇
责任股室:自然法宣股、大气环境股
责 任 人:王东、董怡敏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对涉及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要及时研究,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工作,对宣传部门转办的舆情信息,要认真办理及时回应。
责任领导:杨春勇
责任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气环境股
责 任 人:张明、董怡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万敏担任,副组长由姜娴、杨春勇,成员由个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机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适时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员相对稳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四)夯实平台建设,用好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五)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将进行问责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