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4091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8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之规定,经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与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开展道路运输车辆信息核查,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对确已注销、转籍、查封、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其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撤销注销。现公告如下:
一、撤销李国田等158户个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详见附表1)。
二、注销云M19766、云M36052等187辆车《道路运输证》(详见附表2)。
三、公告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与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杨加涛,联系电话:0875-2140195。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