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及年度绩效目标

索引号
01525707-9/20240515-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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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5-15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保财农〔202457号)文件安排,现将资金使用方案及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案

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55万元,其中:强制免疫45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强制扑杀补助3万元。经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研究,拟计划使用如下(详见附件):

(一)强制免疫4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其中:采购猪瘟活疫苗50万头份,0.30/头份,资金15万元;采购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50万头份,0.60/头份,资金30万元。

(二)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计划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直接由区财政局拨付隆阳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落实支付。

(三)强制扑杀经费补助3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3万元。

二、年度绩效目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省级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指标≥90%以上。


附件:隆阳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计划表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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