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及年度绩效目标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515-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15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保财农〔2024〕57号)文件安排,现将资金使用方案及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案
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55万元,其中:强制免疫45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强制扑杀补助3万元。经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研究,拟计划使用如下(详见附件):
(一)强制免疫4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其中:采购猪瘟活疫苗50万头份,0.30元/头份,资金15万元;采购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50万头份,0.60元/头份,资金30万元。
(二)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计划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7万元。直接由区财政局拨付隆阳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落实支付。
(三)强制扑杀经费补助3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3万元。
二、年度绩效目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省级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指标≥90%以上。
附件:隆阳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计划表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