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102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29
主管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招租方: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隆财资〔2022〕7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将对“三台农机具”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1、名称:农机具。具体型号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置时间 | 账面原值 | 评估价值 | 处置形式 | 招租金额(元/年) | 资产净值 |
1 | 东方红1GM-210双轴灭茬旋耕机 | 1GM-210 | 台 | 1 | 2016.12.21 | 13800.00 | 1840.00 | 招租 | 138 | 1840.00 |
2 | 东方红2BMF-7/14免耕播种机 | 2BMF-7/14 | 台 | 1 | 2016.12.21 | 15000.00 | 2000.00 | 招租 | 150 | 2000.00 |
3 | 链式开沟机 | 0-100CM | 台 | 1 | 2016.12.21 | 15000.00 | 2000.00 | 招租 | 150 | 2000.00 |
合计 | 3 | 438 |
2、现存放地址:隆阳区福洪农机合作社
3、现状:可以正常使用。
二、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
2、租金底价:438元/年(注:该底价为第三方资产评估价)。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若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调整或市场重大变化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双方应重新协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招租方。
3、竞租保证金: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保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537899991010003001254
注:转账备注须填写缴款人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上述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5年11月8日8:00时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未通过者及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
4、其他要求:承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盈亏自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承租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竞租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自然人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信用与履约能力。
2、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及重大债务纠纷。
3、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租金报价函,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租金报价函,授权委托书(如有)等。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11月7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隆阳区九隆街道白衣寺小区36号;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875-2217175。
4、竞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00-17:30,地点: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5、结果公示:中标结果于竞价后5个工作日内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建议实地勘察,招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恶意串通或扰乱竞价秩序者,取消竞标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及招租方解释为准。
主管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招租方: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