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涉案动物制品(牛肚)认领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112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23
2024年4月27日19时40分,保山市边境管理支队芒颜边境检查站执勤人员查获一批盐渍牛肚。次日,隆阳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将该案移交我局核查处置。经查,该批次盐渍牛肚共计23件,总重量800公斤,由号牌为云AG8305的万疆物流公司物流车承运,物品采用外层草绿色编织袋包裹、内层用白色编织袋包裹的包装方式。经向涉案承运物流公司核查,该批次货物发货方为万疆物流瑞丽营业部,申报发货人:陈三俊,联系电话:131****8899,收货方为:万疆物流昆明营业部,申报收货人:马总,联系电话:166****5037。
经查,该批次牛肚类动物制品未配备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及检疫标志,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案件调查期间,对该批计23件总重量800公斤的牛肚,我局多次联系涉案物品相关权利人陈三俊、马总,通知其到我局配合案件调查及物品核实工作,上述相关人员均未配合调查。
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依法发布认领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合法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涉案物品合法来源凭证及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办理物品认领手续。
公告期满后,若涉案物品权利人逾期未前来认领、配合调查,我局将依法对上述涉案动物制品按无主财物予以处置。
附件:财物照片说明
特此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3日
附件【财务照片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