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补充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6040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4-0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补充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关于“应保尽保”要求,经实地补充调查,我区拟将宝鼎寺弥勒洞、柠檬园遗址等21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联系方式等事项。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方式: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邮箱lyqwljwbg@163.com;电话 0875-3067008。

附件: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补充公示名单(21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