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恢复登记余庆寺、宏仁寺、中村观音庙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60409-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4-09
关于拟恢复登记余庆寺、宏仁寺、中村观音庙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在开展隆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期间,隆阳区四普办组织人员对2017年已撤销文物登记的余庆寺、宏仁寺、中村观音庙开展文物复核、实地勘察及专家评审工作。
经核查,宏仁寺、余庆寺2处部分文物本体尚存;中村观音庙现存北侧部分围墙和房屋基址。上述三处文物遗存均不符合消失文物认定标准。我局拟对余庆寺、宏仁寺、中村观音庙 3 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重新认定登记,纳入文物保护体系。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联系方式等事项。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联系方式: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邮箱lyqwljwbg@163.com;电话 0875-3067008。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