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案件: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51215-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2-15
2024年3月13日0时许,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在大保高速公路老营至板桥段改线阿家坝隧道口(K5+360左侧),实施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潜孔钻机打孔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5月15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5年11月11日,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某某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某某、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某某及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明确评估对象为区交通运输局,板桥镇人民政府,云南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云南*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区交通运输局,板桥镇人民政府,云南省****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云南****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各责任单位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现场、实地问询、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查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参阅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检查等文件资料,明确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一)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履行完毕。
(二)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情况
1.王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罚款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人民币120000.00元×40%=48000.00元)。王某某已于2024年6月14日履行完毕。
2.杨某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杨某某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上年度收入60000.00元×20%=12000.00元)。杨某某已于2024年6月14日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隆阳区板桥镇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路基边坡防护工程“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各相关单位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
宾川县鑫臣工程有限公司深刻地汲取了本次事故所带来的沉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且在实际行动中切实地履行了作为企业所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把这次自查自检工作视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时机。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首位,从思想层面建立高度的安全意识,让安全理念渗透进每一项工作中,扎实强化安全管理,保证每个环节均能得到有效掌控。
2.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情况:事故发生后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暂停ZK5+234-ZK5+432段边坡施工,立即组织开展一线作业人员“3·13”事故警示教育,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思想意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公司高边坡施工前均在施工现场设置风险告知牌、所有施工机具均已排查,符合施工要求;二是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车辆设备均已粘贴反光贴并安装“360”倒车影像及倒车喇叭,禁止此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增设各类安全禁止、警示、提示标识标牌,确保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安全;四是事故发生后,公司坚决杜绝夜间施工,结合安全生产网格责任管理要求,对高边坡、机械施工等安排安全管理员执行旁站监督。
3.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ZK5+234-ZK5+432段边坡施工复工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对施工现场高边坡施工、机械施工前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施工环境安全、设备运行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同时施工班组长每天施工前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每月公司组织开展1次全体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二)云南****第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此次自查自检工作作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关键举措。项目部坚决摒弃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整改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同时暂停ZK5+234-ZK5+432段施工,成立“3·13”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3·13”事故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相关调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由副总工杨某某带队、安全管理部成员参与,通过排查共计发现9条安全隐患问题,9条安全隐患均已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成并经安全管理部验收合格;二是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共计开展35场次事故警示教育培训,476余人参与,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7场次,共计120余人参与,通过事故警示教育使一线作业人员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3·13”机械伤害事故处理情况。为强化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云南****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总承包发〔2023〕60号)第十五条及《云南****建设有限公司老营至板桥改线第一总承包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违规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总承包发〔2023〕43号中第四条、第八十七条规定,针对本次事故驻地办对以下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对常务副经理娄某某处100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安全副经理李某某处80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安全部负责人尹某某处30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技术管段负责人王某某处20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项目部根据此次安全事故认真总结教训,不断改进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措施,对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全力遏制事故发生,为大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认真履职尽责。
(三)云南省****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咨询有限公司
驻地办将根据本次安全事故认真总结教训,不断改进监理工作措施,对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全力遏制事故发生,驻地办将以此为戒,让安全意识警钟长鸣,为隆营高速安全生产认真履职尽责。
1.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每月组织安全例会,通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着力解决监理人员安全履职能力不足,对安全三违现象发现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专项方案交底,开展专项方案实施检查。通过加强对专项方案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更加熟悉各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做到应知应会,了解每道工序的风险源和应对措施,加强对关键工序、重点环节巡视旁站,现场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及深度,重点加强对两区三场、高边坡、深基坑、隧道、跨线施工等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定整改验收人)进行整改,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隐患治理监理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项目安全管理形势可控。
4.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队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值班工作规定和应急处置流程,严禁擅离职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信息报送情况清楚、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
(四)板桥镇人民政府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定期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企业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如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用电安全等,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整改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强化属地在建项目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严禁无证上岗。督促企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防止违规操作。
3.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定期督促企业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限、定应急预案”实施清单化管理、挂账销号,坚决执行“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一个隐患闭环销号。
5.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区交通运输局
1.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扛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不断加强安全防范,全力守住安全底线。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强化全区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坚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充分利用例会契机,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督导检查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内容,采取随机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开展对全区交通行业领域在建项目督导检查,形成自上而下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各级精神要求落地落实。
3.强化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一是督促行业领域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能更好地做好现场安全操作及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在日常工作机制中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和全员安全责任机制,自查自改,真正做到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把安全落实到项目每一个工作岗位上。
4.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全面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按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道路运输领域方面:专项检查和大排查大整治3次,累计检查运输企业105家,发现问题隐患共178条,已全部整改闭环。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组织对辖区内7家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检查,泸腾二级公路(腾越隧道)工程项目督查检查4次,发现问题隐患12条;对隆阳区板桥至宝鼎寺公路修复工程、危桥改造工程(上海子桥)、十四五农村公路蒲缥至双龙至田头进行督查检查共3次,发现问题隐患7条;沙瓦线至张家山陵园农村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沙河口至杨柳街子农村公路改建工程进行督查检查共2次,发现问题6条;隆营公司高速路改线工程督导检查4次,发现问题隐患14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完成形成闭环管理,并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公路管养领域:对管养公路、桥梁、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道班等全面进行汛期前检查,排查隐患点53处,完成整改50处,清淤排水系统300余公里,疏通涵洞83道,修复防护工程25处,对14座桥开展病害治理;共发现65处地灾度汛隐患,其中重大隐患点5处,均设置了警示提醒标志。
5.强化督导帮扶,努力提高一线人员从业素质。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绝大多数是一线人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督导帮扶力度,通过开展基层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努力提高一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树立一线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象,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使“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理念贯穿施工全过程。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通过评估,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能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整改要求,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目前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改线工程项目已陆续进入收尾阶段,不同程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人员安全意识淡化等问题。建议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3·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开展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对象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此次评估结论为,通过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