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市监“四加强”促“两品一械”行政执法效率翻番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2-031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14
隆阳市监“四加强”促“两品一械”行政执法效率翻番
加强零售药店整顿,把好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关。一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藏药品和血液制品销售,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和远程审方系统运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对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针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对辖区内100多家单体药店和8家连锁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实施问题分类跟踪处理,下发行政告诫书近500份。2021年以来,共完成全区515户次药品零售企业、12户次便民药柜的监督检查。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把好药品使用环节安全关。将各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先后开展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假劣药品问题专项治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新冠试剂专项检查、疫苗安全检查等6项专门针对或涉及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共对3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强化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以检查代培训,现场指出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其及时整改规范,确保了医疗机构用药安全。
加强涉疫药品疫苗管控,把好疫情防控用药关。一是针对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从进货渠道、销售记录、储运条件等方面入手,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经营药品可追溯。二是针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从进货渠道、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方面入手,监督医疗机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法律法规,确保相关信息可追溯,储存运输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三是针对市、区疾控中心和辖区26个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冷链运输及储存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到帐、票、物相符,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等方面内容。四是严格督促零售药店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方面,以会代训对全区零售药店进行集中约谈,要求零售药店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照《约谈记录表》开展自查整改。另一方面,对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各门店重点做好顾客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监测记录以及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送等工作。2021年以来,共检查市区疾控中心4户次,新冠疫苗接种点313户次;对零售药店开展涉疫集体约谈2次,签订《约谈记录表》近150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警告25户,使用小程序登记“一退两抗”药品322157次。
抓药械化专项整治,把好市场秩序规范关。通过局药械化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监督抽检技术支撑跟进的方式,先后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品种专项检查、兴奋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药械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形成了“局机关业务指导、攻克难点,基层所覆盖检查、以点带面”的监管模式,实现了对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查快处和精准打击。2021年以来,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692户次,完成药械化监督抽检59批次,查办药械化案件6起,罚没合计128219.16元,其中,药品案件3件、医疗器械案件2件、化妆品案件1件;全局“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较2020年增长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