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食安委办公告〔2025〕第11号 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50929-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发布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购食品要谨慎
(一)选择正规渠道。选择到证照齐全的商超、品牌专卖店或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购买,不选购无证摊贩、朋友圈“自制手工”等来源不明的产品。
(二)细查标签信息。预包装月饼、糕点、酒类等要查看厂名、厂址、SC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拒绝“三无”、过期、包装破损或胀气食品。
(三)理性看待“无糖”“低脂”等宣传。特殊人群(糖尿病、高血脂、减肥人群)仍需控制总量,且不宜用月饼代替正餐。
(四)抵制过度包装。主动选择简约包装,拒绝“天价”礼盒,减少浪费和环境负担。
二、储存加工要安全
(一)分类存放。生熟分开、荤素分装,冷藏冷冻温度达标,开封后的月饼、熟食尽快食用或密封冷藏。
(二)家庭烹饪要当心。食材先拣后洗、烧熟煮透,熟食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剩菜二次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三)慎食高风险食材。不采不食野生蘑菇,不购买、不加工活河豚、来源不明的泡制药酒;螃蟹要“鲜活烹、现做现吃”,不吃死蟹、生蟹,剔除蟹腮、肠等内脏。
(四)预防自制药膳、食用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川乌、雪上一枝蒿、钩吻(断肠草)等毒性中药材含有乌头碱等剧毒成分,普通炖煮、泡酒无法完全去毒,0.2毫克即可中毒,3毫克即可致死。切勿自行烹制、配制、饮用或邀请他人食用此类“药膳”“药酒”。家庭自制外用泡酒须醒目标注“仅外用,禁止口服”,严防误饮误食。
三、外出就餐要“三看”
(一)看证照。选择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量化等级为“笑脸”“平脸”以上的餐饮单位,或实施“明厨亮灶”的门店。
(二)看卫生。观察环境清洁、餐具消毒、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尽量使用公勺公筷,提倡分餐制。
(三)看价格。注意明码标价,结账时核对小票,警惕“低价高结”“虚假优惠”,保留消费凭证以便维权。
四、网络订餐多留意
(一)选平台正规、距离近、配送时效快的店铺;下单前查看商家资质、店铺评分及食客评价。
(二)收餐时检查包装完整性、食安封签是否破损,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尽快食用,不长时间存放。
五、特殊人群重点提示
(一)老人、儿童、孕妇及免疫力低下者:避免生食水产品、生鸡蛋制品;慎选高油高糖糕点,注意食物多样、粗细搭配。
(二)慢性病患者:控制月饼每日摄入量(健康成人≤50g),吃月饼当天减少主食与烹调油,多吃蔬菜、坚持运动。
六、消费维权渠道请知悉
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保留购物小票、支付记录、问题食品照片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小程序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祝您中秋团圆、国庆愉快,吃得安心,玩得开心!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