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食安委办公告〔2026〕第1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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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603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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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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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7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隆食安委办公告〔2026〕第1


当前正值春夏交替季节,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微生物繁殖活跃,各类野生植物生长旺盛,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易发高发。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注意事项

(一)严格把控采购关。采购食材时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来源不明、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餐饮单位使用野菜、野生菌等季节性食材时,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留存进货凭证,严禁加工售卖来源不明或可能具有毒性的野生植物。

(二)规范加工操作。食品加工时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蛋、奶、鱼等高风险食品。严格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工具和容器应生熟专用。熟食、冷荤菜等即食食品应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存放超过2小时的需在60℃以上保温或5℃以下冷藏。

(三)强化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餐具、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保持通风干燥。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如有发热、腹泻、手部伤口化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调离岗位。

(四)严格食品留样管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需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五)群体性聚餐禁用野菜。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场所禁止加工食用野菜和野生菌,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

二、日常饮食消费注意事项

(一)谨慎采摘与购买野菜。不采摘、不购买不明野菜、野花、野果和野生蘑菇,许多有毒野菜(如毒芹、钩吻、白杜鹃、石龙芮)与可食用野菜外观相似,普通民众难以辨别,误采误食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禁止采摘生长在化工厂、公路边、污水河道附近及喷洒过农药的野菜。建议到超市或正规农贸市场选购野菜和野生菌,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无法确认安全性的产品。

(二)科学加工与食用。食用野菜时需彻底清洗,烧熟煮透,避免生食或凉拌;部分野菜(如蕨菜、马齿苋)需浸泡、焯水并充分烹饪以降低毒素;部分野菜(如蒲公英、鱼腥草、春笋、香椿)含有生物碱、草酸或亚硝酸盐,过量食用可能引发不适,需适量食用。食用野生菌时务必炒熟煮透,避免多种野生菌混合食用避免食用发芽土豆、霉变甘蔗等高风险食品。

(三)注重饮食卫生。饭前便后洗手,生熟食品分开处理,餐具定期消毒。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网络点餐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收到餐食后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清洁,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加工或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四)警惕腌制食品风险。随着气温升高,腌制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能增加,建议通过浸泡、煮沸等方式减少亚硝酸盐含量。

(五)特殊人群慎食或禁食野菜。因野菜多性寒且含高纤维,易引发胃肠不适,孕妇、乳母、幼儿、老人及脾胃虚寒者建议慎食或禁食。过敏体质者需警惕野菜可能引发的皮肤瘙痒、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

三、校园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全面自查与隐患排查。开学前,校方应组织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检自查,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检查维护食品加工用设施设备,开展卫生大扫除,对直接接触食品的餐饮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学期中,要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抓好常态化防控。

(二)严格加工操作规范。学校食堂在严格执行采购索证验收登记制度,规范食材储存管理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烧透,生熟食品要分类存放接触生熟食品的餐饮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并密闭保洁。要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

(三)严格执行高风险食材禁令要求。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类、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蘑菇、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制售凉菜、裱花蛋糕和外购熟食、馅料;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含铝添加剂。

(四)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冷藏设施,每餐入口食品按要求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五)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制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四、预防毒性中药材中毒注意事项

(一)毒性危害草乌、附子含有剧毒的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2-4毫克即可致人死亡。其毒性是砒霜的50倍,且煮沸、泡酒或晒干等方法无法去除其毒性,即使在200℃高温下,乌头碱依然能够存活。

(二)中毒症状中毒后0-30分钟出现口舌麻木、口水失控;30-60分钟剧烈呕吐、四肢抽搐;1小时后心跳加速(可达180/分钟)、瞳孔放大,严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呼吸衰竭死亡,最短4小时即可致命。

(三)安全提示

1. 严禁食用: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更不是保健食品,严禁作为食品或药膳食用

2. 严禁经营: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严防误饮:家庭自制含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用于外用的泡酒,应当标识清楚并妥善保管,严防误饮误食。

4. 群体聚餐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及其泡酒。

5. 拒绝土方警惕所谓祖传秘方药酒”“滋补火锅”“以毒攻毒等危险行为,就医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预防甲醇及醇基燃料中毒注意事项

(一)风险特征醇基燃料是以甲醇等醇类物质为主体配制的新型燃料,其颜色、气味和口感与白酒高度相似,仅凭视觉和嗅觉难以区分,极易被误当作散装白酒饮用。

(二)中毒危害甲醇是毒性极强的危险化学品,摄入5-10毫升即可引起严重中毒,15毫升可致失明,30毫升可致死。中毒初期症状与醉酒类似(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严重时可导致失明、器官衰竭甚至死亡,对人体危害不可逆。

(三)安全提示

1. 严格标识管理: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盛放容器上粘贴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可加入醒目颜色(如红色、黄色)进行区分

2. 严格专区存放:严格执行专人专位管理,严禁与食品、酒类、散装白酒混合存放,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

3. 谨慎购买白酒: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

4. 农村宴席严管: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酒

六、中毒急救措施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就医,并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等样本以便检测。若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别提示春季是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腹泻高发期,广大群众和在校师生要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养成勤洗手、吃熟食、不生水的良好卫生习惯。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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