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606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6-03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605户企业(详见名单)进行专项清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告名单内的经营主体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及时补报年度报告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应及时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限你单位在2026年7月4日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停止经营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后,逾期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或未申请办理变更、歇业备案或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1.隆阳区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2.隆阳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股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