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索引号
01525699-X-/2018-1012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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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0-12

为加强全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文件)和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及妊娠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卫计发〔2018〕11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辖区助产机构产科医护人员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二、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信息安全和保护孕产妇隐私。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县(区)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五、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六、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