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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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19-0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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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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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隆阳区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隆阳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章)

2019年1月30日

 

隆阳区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卫计委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健康扶贫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实现“九个确保”为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健康扶贫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四重保障”措施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全区健康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对象精准识别。2018年,隆阳区卫计局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卫生计生部门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方案》和《隆阳区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扶贫办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技术人员多次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人员患病情况进行实地筛查核实和数据比对,做好致贫原因台账登记,将已核实核准的致贫原因再与当地乡镇(街道)扶贫办进行确认,查明问题原因,共同修改双方系统数据,确保数据一致,精准施救。对已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户中患病人员,卫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一批”进行分类救治、动态管理,并将已核实核准的患病、救治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真实反映全区健康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

截止12月22日,全区有贫困人口21413户94052人,其中,已脱贫18115户79993人、未脱贫3298户14059人。目前,全区主要因病致贫2144户9383人,在未脱贫户中因病致贫335户1265人,因病致贫率8.99%。2018年因病致贫户脱贫1121户4775人。截止12月28日,完成了2018年因病致贫返贫患者人员信息核实核准工作,系统显示核实核准率100%。

(二)“四重保障”措施建立健全。2018年,进一步健全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机制,区人社部门已完成全年动态调整之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工作,并提高贫困人口受益面及大病患者受益水平,确保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和医保政策的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个人自付不超过10%。2018年,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普通门诊就诊292414人次,总费用989.15万元,统筹支出488.05万元;特慢病门诊就诊6637人次,总费用279.42万元,统筹支出228.3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1.73%;住院22917人次,总费用10545.3万元,统筹报销9545.0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7507.3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98.1万元、医疗救助1076.43万元、兜底保障363.1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51%、个人自付比例9.49%,极大地增强了贫困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便民惠民措施落实到位。区人社部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系统识别,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简化特慢病审批流程及要件,加快办证进度,使贫困人口享受更优惠的医保政策。

(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在9类15种大病的基础上,2018 年将宫颈癌、乳腺癌、肺癌、尘肺、急性心肌梗塞、肝癌、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全区实现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全区共筛查核实大病370人,救治率100%。区残联自筹资金49.95万元,为927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其中重性精神病服药补助898人、住院补助14人。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细做实。今年卫计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全区4月30日100%完成贫困人口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在稳定签约的基础上,确保了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全年共签约21598户98937人,并为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完善签约内涵,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为确保签约服务真实有效,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信息技术手机APP实施慢病签约与随访信息管理。区残联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范围,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1180例,为贫困残疾人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方便。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显示慢病签约服务管理12671人、救治率99.9%,其中4种慢性病患者签约5091人,纳入慢性病规范服务管理5082人(其中高血压3956人、糖尿病396人、重性精神病676、肺结核54人),规范管理率99.82%,实现了既签约又服务的工作目标。

(六)“三个一”工程基本达标。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隆阳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2018年已通过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评估验收工作。目前,全区所有乡镇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千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1.68人。2018年,全区浦发扶贫基金投资新建村卫生室166个,面积均在100平方米以上,截止7月30日全面完工。全区267所村卫生室全部达标(含112个贫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做到三室分设,贫困村乡村医生按标准全部配齐。

(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区持续推进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25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开展沪滇协作,4月区妇幼保健院与上海市儿童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医院协议,在隆阳区挂牌“上海市儿童医院先心病筛查诊治滇西分中心”,并现场组织对疑似儿童先心病进行筛查228名。12月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与隆阳区人民医院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选派内科主治医师1人援助隆阳区人民医院,沪滇双方正式确立合作关系。2018年,我区先后派出23名医护及管理人员到上海相关医院培训学习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上海9名医疗专家到隆阳区进行专题培训和现场义诊。通过沪滇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区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孕产妇死亡3例、死亡率33.05/10万,婴儿死亡率7.38‰。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区创建达标验收,中医药服务群众满意率达 88.5%。2018年潞江中心卫生院被中国农村卫生协会授予“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荣誉称号。

(八)疾病预防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2018年,全区共报告传染病20种计3740例,其中乙类11种、丙类9种。发病率384.87/10万,全年来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疟疾、鼠疫、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死因监测医疗机构覆盖率100%。传染病、慢性病、艾滋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制控。二是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全区健康科普平台建立健全,区疾控中心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贫困群众健康防病意识不断增强。区市场监管局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用药用械安全,重点对全区12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疫苗专项整治、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和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统筹抓好“农村便民药柜” 设置和扶贫药箱下乡入户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三是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2018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区住建局以提升人居环境为抓手,依托农危改项目同步推进城乡旱厕改造提升工作,共完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公厕新建6座、改造提升5座,浦发扶贫基金项目在15个乡镇(街道)和3个农场新建公厕173座,区住建局在高黎贡山移民安置点芒宽、潞江、杨柳三个乡镇新建公厕7座,依托农危改项目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提升8246户(座)。区环保局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共完成了11个贫困乡镇31个安置点“一水两污”及重点贫困村落污水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水寨、蒲缥乡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四是城乡饮用水管理能力逐步提高。区环保局每月对保山中心城区白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1次,水质达标率100%,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与区疾控中心共同配合完成了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42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工程丰水期、枯水期出厂水和末梢水的常规检测,农村饮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水样共168份,枯水期和丰水期各84份,合格率分别为63.09%、57.14%;年底对涉及水利工程建设贫困村的16个乡镇进行水质检测水样126件,其中合格115件,合格率91.27%。针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供水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源地的保护,加强农村饮水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指导,力求做到饮用水安全卫生。五是农村中小学校保健室建设不断推进。区教育局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保健室的建设。全区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或学生人数超过600人的非寄宿制农村中小学168所。按照标准设立保健室、配备专职校医的有7所,已聘请当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为学校兼职保健医生的有91所。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健康扶贫有序推进。为使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区健康扶贫办和区卫计局根据省市区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措施要求,制定了《隆阳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职责的通知》(隆健扶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隆阳区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工作责任的通知》(隆卫计发〔2018〕47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部门和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使健康扶贫工作做到分级负责抓落实。同时,区健康扶贫办根据《隆阳区健康扶贫协调机制暨联席会议制度》,年头、年末及时召开了两次全区健康扶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做到年头有部署年终有总结,使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区卫计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健康扶贫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确保了2018年健康扶贫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全区紧紧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健康扶贫理论政策学习。区卫计局作为主责部门,今年主要在全区驻村工作队员培训会、部门联席会、卫计系统工作会议和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专题业务培训会上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解读及宣传,共培训干部职工1500余人次,使基层干部、医务工作者将政策熟记于心、付诸于行;借助媒介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APP等媒体,利用宣传橱窗、展板、专栏和电子显屏等载体, 把各级健康扶贫政策原原本本宣传给群众;同时,区卫计局制作了健康扶贫宣传栏400张及宣传折页20万张及时发给区直医疗卫生单位、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全区驻村工作队员,全体医务工作者把政策宣传作为入户随访的首要任务,作为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的有效举措,抓实抓好。基层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依托,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和健康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经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督查考核及问卷调查,共调查卫计人员112人、知晓率96.42%,基层干部93人、知晓率95.69%,贫困群众85人、知晓率96.47%、满意度98.82%。

(三)开展业务培训,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卫计部门按照省、市、区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工作方案、基层慢病签约与随访信息管理和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比对工作的要求,组织召开了5次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扶贫工作专题业务培训会,共培训基层医务工作者450余人次,不断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服务能力,确保全区健康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全员救治,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录入真实有效。

(四)加大资金投入,经费保障到位。区财政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筹措配套资金,2018年区级财政筹措健康扶贫保障资金5891.37万元(含中央、省、市、区补助资金),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免费参保1660.41万元,医疗费用兜底保障3213.28万元,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116.57万元,提升区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补助641.11万元,实施贫困人口出生缺陷干预民生基因检测项目补助260万元,确保了全区健康扶贫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开展综合督查,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隆阳区健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和《2018年脱贫攻坚精准化季度评价》的通知要求,7月份和12月,分别对各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区委、区政府办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的通知》(隆办发〔2018〕79号),2018年6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其中脱贫攻坚完成情况是重点督查内容之一,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强化问责,促进了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有力、落地见效。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不足。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才短缺,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不高,乡级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一些偏远山区村卫生室后继无人、服务能力不高等问题突出,由于乡村医生待遇低、养老保障不健全导致招聘困难。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卫生信息化建设“瓶颈”制约因素依然存在,资源整合难、经费筹措难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与医保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博士系统不能有效衔接,需要大量基层医务人员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医保救治信息手工录入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的重复录入上传,加重基层负担。

(三)医疗费用保障资金压力增大。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惠民政策,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就诊意识大量释放,2018年贫困人员门诊就诊率和住院率大幅攀升,进一步加大了医保基金、民政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资金的支付压力。

(四)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还需进一步加强。经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中开展问卷调查,少部分乡镇基层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掌握不全、学习理解运用不到位,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措施知晓率还需进一步强化和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2019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健康扶贫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健康扶贫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健康扶贫短板,为全区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促进因病致贫返贫人员信息精准。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卫生计生部门数据比对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卫计部门要积极开展2019年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维护,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和区扶贫办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户中患病人员进一步认真核实核准病情及致贫的主次原因,严格按照“三个一批”进行分类管理,并将患病、救治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二)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千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达到1.2张,每床位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和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建筑面积不低于60㎡,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村医,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执业的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三)严格“四重保障”政策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充分发挥“四重保障”各个层级的保障作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实施兜底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导致因病致贫返贫。

(四)压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定点医院大病专项救治责任,联系上级医院会诊、转诊、制定诊疗方案和“一人一档一方案”的管理,实现大23类29种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确保新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卫计部门要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为签约贫困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确保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六)继续落实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一站式、

一单式”即时结报机制。

(七)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严格出入院标准,切实做到能在基层住院治疗的不转上级,确需转往区域外住院治疗的,经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转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服从分级诊疗管理,为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顶替就诊、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等不良行为,区人社部门将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以保障。严格控制医保统筹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分别不得超出医疗总费用的1%、2%、3%,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八)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严格水源保护,饮用水源

地标准化管理率达到100%。

(九)广泛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确保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达95%以上。

(十)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加强健康扶贫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增强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数据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及时将新识别人员的信息反馈相关部门,确保各部门对新识别人员第一时间纳入系统管理及分类救治。

(十一)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隆阳区健康扶贫考核办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管理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指导、优先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任务目标完成进度迟缓或未能按时达标的将进行严肃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