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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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19-080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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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推动我区健康扶贫工程有效实施,打赢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 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扶贫办关于印发保山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58号)精神,结合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隆阳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财政局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隆阳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区健康扶贫工程有效实施,打赢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医疗保障局 扶贫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9〕5号)和《保山市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保卫健发〔2019〕58号)精神,结合我区健康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防治结合、关口前移,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新增3种,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32种,包括:儿童先心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按照上级要求,同步扩大救治病种,做到应治尽治。(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配合;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教股分别负责)

(四)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优先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与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发放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知识,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老龄与职业健康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三、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五)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医疗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区卫生健康局防治艾滋病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六)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主动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结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乡镇卫生院配置结核病痰检设备,促进患者筛查和随访检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患者服药激励措施,向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关怀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七)进一步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包虫病监测与健康教育,对确诊患者进行治疗。(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八)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建立克山病、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科教股负责)

四、实施妇幼健康攻坚行动

(九)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抢救工作,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对口帮扶力度,提高产儿科救治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

(十)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按现行政策,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以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提升全区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

(十一)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6-24月龄儿童提供营养包,有效预防和治疗儿童营养性疾病,提高全区婴幼儿营养水平。(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

(十二)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五、实施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十三)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实施《隆阳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力争2020年全区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区卫生健康局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十四)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区、卫生城市(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区卫生健康局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负责)

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十五)全面改善设施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整合中央和省、市、区资金,优先安排建设,确保隆阳区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100%乡镇卫生院设备标准化配置。行政村村卫生室按照现行标准实现全部达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扶贫办配合;区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分别负责)

(十六)加强人才综合培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18—2020年,计划招录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26人,全科特设岗位计划任务数13人。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多渠道补充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历提升工程,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中专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基本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学历。所有在岗55周岁以下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乡镇(街道)可放宽招聘条件,可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乡村医生“乡管村用”,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的意见》(云卫基层发〔2015〕9号),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激发基层运行活力。(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教股、人事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分别负责)

(十七)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强化帮扶机制,通过组建医联体,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级医院等有关工作的函》要求,把隆阳区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薄弱、帮扶可见效果的专科建设作为重点,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帮扶针对性。指导隆阳区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按要求派出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或12个月)。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教股,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负责)

(十八)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力度,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区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方便基层群众就近便利就医。到2020年,力争使区级医院能够普遍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民惠民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增强获得感。(区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十九)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区级医疗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医政医管科教股,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七、加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二十)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区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扶贫办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扶贫办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办负责)

(二十一)加强目标督查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时改进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扶贫办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办牵头、局各有关股室分别负责)

(二十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制订方案,分解任务,采取逐级培训方式, 分级分类对全区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开展培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区直医疗卫生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领导、局股室负责人、健康扶贫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其他各级各类健康扶贫干部的培训工作由区扶贫办和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结合健康扶贫工作新形势新要求,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实战技能。建设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系统,实现全过程跟踪管理。推动健康扶贫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减少减轻基层报表信息上报录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医疗保障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办、基层卫生健康股、医政医管科教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分别负责)

(二十三)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深入查摆和解决健康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推动作风改善,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治理。重点治理执行党中央和我区健康扶贫政策变形走样,降低标准、扩大范围或层层加码、拔高标准的情况。二是围绕联系服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展治理。重点治理大病救治管理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后服务不到位、不规范等情况。三是围绕履职尽责开展治理。重点治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缺乏,对健康扶贫工作不重视、不上心,对突出问题不研究、不解决,对规范诊疗行为、就医秩序不主动、不作为等情况。四是围绕“为基层减负”开展治理。重点治理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材料多、表格多,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五是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由局健康扶贫办牵头,相关股室定期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区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办公室、健康扶贫办、基层卫生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科教股分别负责)

(二十四)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统筹各类扶贫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各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项目,对纳入“十三五”国家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优先安排支持。区卫生健康实施的重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优先支持贫困乡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分别负责)

(二十五)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的积极作用。引导现有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贫困乡镇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全区发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等新技术新业态。(区扶贫办牵头、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局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分别负责)

(二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基层医务人员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扶贫办、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分别负责)

(二十七)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