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9年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699-X-/2019-070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01
一、项目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已经取代了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医院的职能就是看病”这一观念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医院从单纯的医疗型向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从单纯的技术服务转向社会性服务,健康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开展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医学模式转变和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医院开展健康教育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医院改革的需要。自2013年起,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在全省启动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工作,我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已持续开展6年,2015年我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试点区以来,所有的公立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2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2019年将继续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并加强健康促进试点医院创建经验与成果推广工作、开展创建评估工作,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发展。
二、项目目标
(一)在全区范围开展健康促进试点医院建设,并纳入医院与卫生健康局的目标责任考核。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适合不同级别医院的健康促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三)促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经验交流。
三、项目范围
按照省级项目方案的要求,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省级健康促进试点医院。结合全国健康促进试点区建设,在全区公立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2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促进试点医院建设。
四、项目内容及要点
(一)符合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是健康促进医院前提条件。
(二)持续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
(三)成立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指定至少1名健康促进人员组织与协调院内外的健康促进工作。
(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与实施方案。
(五)各试点医院需在院内推广使用《简短戒烟干预登记表》(附件1),将评估吸烟情况纳入到日常问诊体系,做到询问吸烟史,评估其戒烟意愿,并根据需要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六)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2016版)》(附件2)要求开展相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七)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自评工作,记录、整理、总结将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管理政策、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健康促进干预效果及患者满意度方面的有效证据与典型经验、工作方法与模式。
五、评估
试点医院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一次自评报告,6月20日前填写一次《健康促进医院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试点医院进行考核评估;省级、市级将开展阶段性考核工作。
六、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试点医院负责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参考标准(2016版)》的要求开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老龄与职业健康宣传股 李梅
联系电话:0875-3066801
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 张路飞
联系电话:0875-2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