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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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30015896013773/2024041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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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4-11
区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9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整改要求。区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2023年11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职责,分析典型事例,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成立区执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加强与区委巡察组沟通联系,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范围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形成《中共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执法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领导和股室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对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自身存在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查找问题13个,均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召开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协助市级制发《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规划建设一座垃圾分类体验馆示范点,逐步探索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分类收集处置办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山市2023年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山市中心城区评估得分为47.2分,较上季度提升9.2分,工作成效明显。
2.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对车站、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占道经营、商业噪音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占道经营1493起、流动摊贩2029起、商业噪音4起,劝导不文明施工14起、不文明养宠14起。常态化开展施工运输车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检查施工工地400次、巡查施工运输车辆198辆,督促施工工地进出施工车辆冲洗及现场保洁115次、进出口路段冲洗109次、洒水降尘80次,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13起;拆除破损广告牌及挂耳式广告牌51块,督促商家自行拆除35块,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对城区园林绿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设备、城市公厕、公共洗手设施等情况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外包企业并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按规定扣分。
3.加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对兰城路、龙泉路、九龙路、下巷街、隆阳路周边车辆乱停难管理路段进行拉彩带隔离,在中心城区划停车泊位19个共计176米,协调社区、有关单位增设防护隔离桩200余个,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行为粘贴温馨提示告知单627份,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887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869辆;联合交警开展违停整治,使用12123一键挪车通知462辆,劝离违停车辆1014起,电话通知移车410辆,现场处罚2辆。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发《中共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认真抓好2024年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固定资产投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责任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谋划项目,初步谋划2024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支撑项目13个,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6046万元。
5.加强东河流域治理。截至2023年12月底,餐饮油水分离器安装使用涉及236户已全部完成整改。污水管道改造应整改458户,完成整改457户、1户未完成整改。洗车场排污许可证应办理14户,已办理11户,未完成整改3户。下一步强化跟踪问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东河流域治理工作。
6.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钟长鸣 筑牢底线”保密警示教育片,全面开展非涉密网络和信息设备管理使用保密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涉密文件管理检查,提高保密意识。
7.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召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专题学习,及时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旧条文对照表,搜集汇编城市管理领域常用法律法规相关文件34份,定期开展案卷审查,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行政执法素养和能力。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执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印发《关于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督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抓实问题整改。
2.认真落实“以案促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看片人”成“片中人”》《糊涂官出行记》警示教育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区执法局近3年来的违纪违法案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巩固和提升警示效果。
3.扎实开展廉政家访。严格按照对在职干部全覆盖、辅助执法人员家访比率达2/3的要求,开展“廉政家访”和家庭助廉活动200余人次,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00余份,引导领导干部家属知廉、守廉、当好廉内助,切实发挥亲情监督预防作用和家庭成员的助廉优势。
4.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派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学习,及时掌握区执法局、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特点,会同区执法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区执法局节假日值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对区执法局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5.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现场管理成效、投诉件处理情况回访、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督促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均当天内反馈给部门负责人立行立改,2023年10月以来开展督促检查40余次,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11份,督促问题整改50余件。
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人、学习方式、学习内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2023年11月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3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2次,支部委员会学习10次,党员大会学习8次,党小组会14次,全部党员均已上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7.加强监督审核。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程序,按程序合法规范审批城区人行道移树、施工临时占道和户外广告安装,组织业务人员对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财务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检查反馈意见,督促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8.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组织财务室、办公室等政府采购内控小组成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审批、办理、登记工作;完善内部审核、监督制度,严格监督实施路灯日常维修、绿化树木移栽、果皮箱维护等项目验收工作。
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规范物资管理。组织业务人员学习《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撰写《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盘活方案》,认真梳理服务中心低效闲置资产及资源确定资产清单,严格执行《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对入库物品重新整理,查缺补漏,并登记造册,规范出入库记录。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局下设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到挂钩联系党支部指导各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4人次;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深入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2023年区执法局到挂钩联系的兰城街道关楼社区报道8次,共计63.75小时;在职党员到所属社区报道238人次,共计829.3小时。
2.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认真梳理在职人员党组织关系,对于14名编外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其中13人已规范处理,剩余1人正在处理中。举一反三对下设支部进行全覆盖核查党费交纳情况,对交纳1元党费的3名编外人员党员,梳理其在区执法局工资收入情况,并开具工资条给所在支部进行党费核算,督促补交党费,并提供相关补交凭证。
3.严格议事决策制度。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规定以及《隆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提前邀请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主动接受监督。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区执法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次,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
4.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2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活动2次,对党员干部开展岗前任职、节假日廉政提醒谈话80余人次,谈话教育1人。
5.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能力。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13人次,对两名长期不轮岗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召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会议,组织学习《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文件内容,围绕城市管理堵点、难点等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处罚71起、处罚金额49850元。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1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级培训6人次,并组织支委班子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次共计50余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27人次,局党总支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承诺书》5人次,发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提醒函》5份。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细化工作措施,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路灯管护等工作提质增效,为推动隆阳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区执法局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高标准严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弹反潮,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292;联系地址:兰城路584号;电子邮箱:zfj21222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