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节期间对兰城公墓(朝阳山公墓)墓区道路实行限制通行的通告

索引号
01525760-x/2025033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3-31

为确保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维护墓区道路正常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2025年清明节期间对兰城公墓(朝阳山公墓)墓区道路实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2025年4月4日至4月18日。

二、限制通行路段:兰城公墓(朝阳山公墓)周边道路,即新雨社区到兰城公墓(朝阳山公墓)墓地路段。

在限制通行时间内除公共汽车、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以外,禁止其他一切社会车辆驶入限制通行路段。

三、相关事项:在限制通行路新雨社区卡点前方50米(原保山市二级百货站)设置面积约为40亩私家车临时停车区域,同时在保山市环球应急救援中心(原彭林小学)门口增开前往墓区的专线大巴车可直达公墓停车区,票价为单程2元/人,往返4元/人(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坐)。由于私家车停放区域有限,请广大群众在停放私家车时做到规范有序,停车区域内设置集中焚烧点,携带的祭祀用品统一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焚烧,严禁私自焚烧祭祀用品。私家车临时停车点:新雨社区卡点前方50米左右

专线大巴车乘车点:保山市环球应急救援中心(原彭林小学)门口四、在此期间,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清明节限行期间,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交通流量情况适时调整相关墓区道路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请广大群众自觉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清明节温馨提示:

清明节期间,是祭祀缅怀亲人的重要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的高风险期,广大群众要自觉树立文明扫墓、文明用火的意识,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积极配合做好进山登记,主动上交火种,服从护林人员管理。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倡导以植树、鲜花、插柳、熟食祭祖,清扫墓碑及颂读祭文等文明方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严格火源控制管理。清明节期间严禁将火种带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祭祀用品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中焚烧,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及边缘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做饭、烘烤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规用火行为。

(三)火灾责任全面追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文明祭奠”有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问责处理。

全镇公民应积极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汉庄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75-3060018或及时与村委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