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邑乡委员会关于西邑乡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7-7-14_C/2018-0206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04
各党(总)支,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云厅字〔2016〕41号)、《云南省妇联关于做好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通知》(云妇发〔2017〕34号)、《关于做好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通知》(保妇联发〔2017〕9号)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妇联的部署要求,我乡将全面开展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和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增强基层妇女工作力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是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目前,我乡村(社区)的妇女组织均为妇代会,只有妇代会主任1人构成,服务对象以本地户籍妇女为主,存在工作队伍薄弱、工作资源缺乏、工作覆盖面狭窄等问题,基层服务力量明显不足。乡妇联也存在基础薄弱、保障不足、主席兼职过多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妇代会组织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需要和妇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开展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即“会改联”和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增强基层妇联工作力量,是巩固健全乡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构建立体化、多层面基层妇联组织网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将工作触角延伸至更广泛的领域,团结各行各业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为广大妇女服务,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利益。“会改联”工作直接关系到妇联改革的成效,关系到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关系到能否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各村(社区)组织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会改联”及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目标任务。2017年9月5日前全面完成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统一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为妇联,调整妇联组织的组成人员、产生程序以及服务对象等,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执委会及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执委等,不断增强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
1.村(社区)妇联的构建。村(社区)妇联配备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3名,执委一般不少于15人(可包括主席、副主席)。妇联主席由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女性担任,村(社区)“两委”中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是女性的,则由其中人员担任,要确保实现村(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达到100%。
2.村(社区)妇联代表。代表为年满18周岁,工作、生活在本村(社区)(不限户籍),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社会及家庭充满爱心,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各地根据辖区内妇女人口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需要等确定妇女代表名额,通过协商推荐产生,报村(社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生效。推荐代表时要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业的限制,把能做妇女工作、善于做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妇女推荐出来,要注重代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村(社区)妇女代表由每个村民小组原则上推选产生3—5名妇女代表,代表名额原则上不少于30名,经村(社区)党组织和上届妇代会采取协商、推荐的方式确定,报村(社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并进行公示,同时报乡镇(街道)妇联备案。村“两委”中的女性、女性村民代表应推荐为妇女代表。
3.村(社区)妇联执委。除具备代表所需条件外,还应对妇女事业有责任感,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要把辖区内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妇女小组长、女大学生村官、女村医、女教师、女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队负责人、巾帼志愿者骨干,社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专长的女性居民等推选为妇女代表,并担任村(社区)妇联执委。可按照差额或等额推荐执委并选举执委、主席、副主席。可以在妇女代表大会上先选举出执委,再召开执委会选举出主席、副主席;也可以在妇女代表大会上同时选举出主席、副主席、执委。
村(社区)妇联执委的产生要在广泛征求妇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社区)党组织和乡妇联充分协商酝酿推荐初步候选人,可采用等额或不少于5%的差额方式推荐;村(社区)“两委”中的女性,可以确定为初步候选人,报乡党委审核同意后,于选举前以姓氏笔划为序进行公示。
(二)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目标任务。乡妇联设主席1名,由同级党政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并选好配强专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由在编在岗的乡女干部担任;兼职副主席一般从优秀执委中产生,原则上兼职副主席按4名配备;扩大乡妇联执委数量,执委原则上为25—29名(可包括主席、副主席),釆取编制内外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打破年龄、学历、身份、体制壁垒,广泛吸纳各方面的女党员、女干部、妇女骨干参与妇联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委不超过40%,村(社区)妇联主席以及企业、非公有制领域、自由职业等各行各业的执委不少于60%。乡妇联执委会成员包括主席未按照上述改革要求配备的,要及时召开执委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配齐配强妇联执委会成员。
1、召开执委会:由乡妇联提出增补名额和人选,报请乡党委审核同意,提交乡妇联执委(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选举产生乡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
2、召开妇女代表大会:(1)推选妇女代表。根据代表的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乡妇女代表由乡妇联、村(社区)妇代会、学校、卫生院、企业等自下而上协商推荐产生,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乡妇联执委根据辖区内妇女人口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需要等确定,报经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推荐执委候选人。要在广泛征求妇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乡妇联执委由乡妇联、村(社区)妇代会及有关单位自下而上充分协商酝酿推荐初步候选人,可采用不少于5%的差额方式推荐,并将初步人选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复同意。
(3)正式选举。召开乡妇女代表大会,酝酿并通过新一届妇联班子候选人名单,选举产生新一届乡妇联执委会,再召开执委会选举产生主席、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也可以在妇女代表大会上同时选举出主席、专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执委。
(4)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由乡党委审批发文,并上报区妇联备案。
三、实施步骤
全乡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时间为2017年8月—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8日—19日)
主要任务:调查摸底、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妇联组织、女干部和妇女的基本情况,制定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实施方案、选举办法。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优势,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为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妇联组织成员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8月20日—31日)
主要任务: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荐提名人选,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完成选举。要重视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及执委人选的推荐工作,大力推荐有理想、有文化、有朝气的优秀女性作为村(社区)妇联组织成员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乡妇联同意,并确保村(社区)妇联主席100%进“两委”。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扩大乡、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成员。
(三)总结阶段(2017年9月2日—9月5日)
主要任务:选举结果备案、材料归档,开展新任妇联主席培训。村(社区)妇联主席的选举结果须报乡妇联组织备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总结,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新任村(社区)妇联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制定新一届妇联班子任务目标,向妇女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定时间表、责任人,要统筹规划、协调政策,投入必要的力量推动改革工作,给予足够的组织资源和工作支持。村(社区)要迅速行动,认真按照要求落实有关改革举措。要强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二)开展调查,深入研究。要深入村(社区),深入群众, 调查研究,切实掌握本地区妇女组织基本设置、人员配备、作用发挥等基本情况,充分认识和评估“会改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意见,摸清现状,对村(社区)情况复杂、优秀妇女人才缺乏、妇联工作人员配备存在难度的地方,要提前釆取应对措施,做好人选准备工作。做到因地制宜,提前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要及时反馈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改革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要以妇女之家为阵地,通过横幅、宣传栏、海报等形式以及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会改联”的意义, 展示优秀妇女典型,引导妇女群众主动关注、积极参与。要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会改联”等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为开展好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肃纪律,风清气正。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好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及扩大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工作,保障广大妇女在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尊重妇女群众的选择,尊重选举结果。对影响和破坏选举工作,并造成恶劣后果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无效,确保整个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总结基层妇联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按时报送相关统计表和相关材料,有效推动改建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对本次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做好后续工作,并于2017年9月5前将改革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区妇联办公室。
中共西邑乡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此件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