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7+3”从严从实全面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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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1-03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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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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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7+3”从严从实全面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

 

 

通过“开展一次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一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检自查报告、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调研、开展一次廉政党课、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等措施,扎实开展“7+3”系列“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启动“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纪法观念。

二是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区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通报“3·29”专案查办情况,强化以案示警;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系列警示教育片、“3·29”专案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和震慑效果;持续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足用活案件资源,通过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细节的剖析,让身边人受触动、有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是深入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调研。邀请派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参与,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听取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是局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3·29”专案各级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结合近年区住建系统14名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及调研发现的问题,认真反思分析违纪违法犯罪的根源,落实“两个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自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是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对照“3·29”专案和耿梅、杨光银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大会的形式,深入进行学习研讨,在领导干部、股室负责人、党员中开展“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找差距,使领导干部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加强思想改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和家庭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克服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切实转变作风,防微杜渐,坚守法律、纪律和制度底线。

六是开展一次廉政党课。邀请区纪委监委领导给全局干部职工上一堂党课,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七是开展一次专题廉政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开展一次专题廉政谈话,围绕一些党员干部受“打朋友”“拜干爹”“结亲家”等政治亚文化侵染较深,信奉“关系学”“圈子文化”和变异的“和顺文化”,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的人和事,“谈学习、谈体会、谈认识、谈要求、谈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以案促改的要求谈深谈透、如心入脑,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八是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要通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防止被“围猎”,实施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形成权责明确、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从根本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九是落实好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全面落实各级工作部署,结合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净化政治生态行动”,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检自查报告,不断修复净化建设隆阳政治生态。十是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要以“严细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健全完善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保障”的目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整治“推拖绕”、“冷慢散”、“中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高度重视思想观念、服务意识、体制机制等“软环境”建设,全面优化办理机制、服务机制、管理机制,结合营商环境常态化考核评估、“红黑榜”排名、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坚持问题为导向抓整改、重落实。严格执行《保山市禁止县(市、区)党政正职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办法(试行)》,协调做好金融监管,完善违规借贷监管机制,压缩违规借贷行为中的寻租空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严肃整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规收送、违规插手和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监管、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和项目监管等方面工作,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找准问题、分析症结、强化措施,如及时提交审计、开展业务工作培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发现问题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多表合一”,统一填写各阶段申请表,实现“统一申报、一次办结”,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用监管建设,提高审批速度,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严厉惩治发生在扶贫、民生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问题整改工作不及时,燃气管理存在乱象,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存在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保山中心城市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按照有关拆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切实化解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