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啦】青春只有一次 参军荣耀一生

索引号
01525768-5/20241211-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11



2025年上半年征兵报名已正式开始,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国家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兵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暂时没有参军意愿的男性公民也需要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方式为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根据提示完成登记。截止时间为630日前。


征集对象


    义务兵征集:


男兵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适量征集高中学历青年,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毕业生、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中专中职技校毕业生、小语种专业毕业生、高原条件兵、少数民族兵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型人才入伍。


女兵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班生及在校生中征集。


报名时间、方式、及基本流程:


      上半年征兵报名时间:男兵:2024121日至202521024时;女兵:202511日至202521024时。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报名应征,并到乡武装部征兵工作服务站现场确认。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审初检、体格检查(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定新兵、批准入伍、交接输送等。


年龄范围: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22 周岁(200311-200712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年满1824 周岁(200111-200712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6 周岁(199911-20071231日出生)。


女青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年满1823周岁(200211-20071231日);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311-200712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99911-20071231日出生)。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组织实施。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按规定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参加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文化程度可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征集。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基层组织择优推荐,公示无不良反应,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


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7.凡违反廉洁征接兵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惩。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通过托关系、找门路、请吃吃请等不正当途径参军入伍。2.遇到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以及发现他人有虚报或者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3.不通过网络论坛或其他形式发表、传播涉军涉征兵敏感信息和不实言论。4.不虚报应征信息,不提供虚假材料,不隐瞒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5.遵守征兵工作有关纪律要求,不发生廉洁征兵违纪违法问题。6.凡违反廉洁应征纪律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应征资格并依法严惩。


征兵咨询及监督电话:




丙麻乡征兵工作服务站:


0875-3136670      15094246550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0875-2257035(市征办)


 0875-2257203(区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