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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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16_C/2017-123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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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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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8-11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丙麻乡“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丙发〔2017〕86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各单位:

《丙麻乡“七五”普法规划》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丙麻乡“七五”普法规划

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隆阳区“七五”普法规划》文件精神,丙麻乡按照区委普法办的要求,从本乡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宣传、文化、教育和人民团体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的领导,经报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丙麻乡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余 渊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孟继传 乡党委副书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春光 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赵明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丙麻派出所所长

杨莉静 丙麻司法所所长

成 员:赵云超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宋海云 乡党委副书记

吴 娜 乡纪委书记

杨 隆 乡党委委员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税 刚 乡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王恩德 乡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李凤平 乡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朱忠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福道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承霖 乡财政所所长

段正云 丙麻派出所副所长 丙麻交警中队中队长

安 忠 丙麻国土资源所所长

王定石 乡农科站站长

王 金 乡林业站站长

兰兴东 乡兽医站站长

杨 新 乡水利站站长

张有明 乡安监站站长

段梦军 乡综治办主任

张海鹏 乡计生办主任

段正山 丙麻中心校校长

沈国树 丙麻中学校长

赵 标 丙麻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在丙麻司法所,由杨莉静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全乡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法治乡镇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乡人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普法对象

全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乡人民群众。

五、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七五”普法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乡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领导定期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调整充实“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需要。

(二)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三)壮大普法队伍,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乡党委、政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具有较高法治理论水平和较强普法宣讲能力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 将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退休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吸收为农村法治宣传志愿者。

3. 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4. 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加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员变动,及时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

5. 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充分调动普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隆阳发展大局,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文化广场、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手机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广播等开展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