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2017年水稻和玉米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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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06_A/2017-1231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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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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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7-26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丙麻乡2017年水稻和玉米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7〕52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丙麻乡2017年水稻和玉米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丙麻乡2017年水稻和玉米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7年水稻和玉米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7〕39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有效化解水稻和玉米种植风险,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全乡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采取“联合承保、统一核算、包区服务、合作共赢”的模式,结合丙麻乡的玉米、水稻产业情况,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开展玉米、水稻保险工作。

(二)目标任务。全乡计划完成水稻、玉米种植保险面积6.2万亩,其中:水稻保险0.12万亩,以贫困村为主的玉米保险0.5万亩(详见附件1、2)。

二、投保对象、保险时限、责任范围、金额、费率、保费及起赔点

(一)投保对象。以贫贫困村为重点,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需求。

(二)保险时限。保险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以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水稻、玉米种植保险单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保险责任。由于干旱、低温、寒流、暴风、暴雨、病虫害、火灾造成的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草害、鼠害等造成的损失。

(四)保险金额、费率、保费及起赔点

1.保险金额:水稻每亩448元,玉米每亩485元。

2.保险费率:水稻为保险金额的4.35%,玉米为保险金额的3.4%。

3.单位保费:水稻每亩保险费为19.5元,玉米每亩保险费为16.5元。

4.起赔点:水稻、玉米的损失率达到20%(含)。

三、工作步骤

(一)各参保村委会(社区)必须于2017年7月29日前,完成对行政区域内水稻、玉米和参保农户的基本信息采集、登记造册、汇总审签上报工作,为保险机构实施水稻、玉米保险提供精准的基础数据和详实的信息。具体为:

1.在7月29日前向丙麻农科站提供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投保标的分户清单(附件3、4)、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投保汇总表(附件5),包括纸质(种植户及对应单位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本,同时足额向农科站移交农户应承担保险费。

2.在7月31日前由农科站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给保险公司,同时足额向保险公司移交农户应承担保险费。

3.投保资料和保险费移交齐全后,保险公司和乡镇确认分户清单,并在乡镇或村(社区)组进行公示(附件3、4、5),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说明,公示情况必须提供相关照片或视频。

(三)丙麻乡农科站为保险理赔或代办机构,保险在生效后,水稻、玉米发生灾情,投保人必须48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95500”(全国统一免费电话)及时报案,同时报告丙麻乡农科站或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农科站及营销服务部接到报案和查勘指令后立即进行查勘、定损、理赔程序。

四、保险费补贴政策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局保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外〔2017〕31号)要求:

1. 2017年水稻保险费为19.5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7.8元)、省级财政补助25%(4.88元)、市级财政补助2.5%(0.48元)、区财政配套22.5%(4.39元)、种植户每亩承担10%(1.95元)。

2.玉米保险费为16.5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6.6元)、省级财政补助25%(4.13元)、市级财政补助2.5%(0.41元)、区财政配22.5%(3.71元)、种植户每亩承担10%(1.65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乡水稻、玉米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丙麻乡水稻和玉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乡水稻和玉米保险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继传 乡党委副书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福道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承霖 乡财政所所长

王定石 乡农科站站长

成 员:丁国才 乡农科站干部

赵玉山 乡农科站干部

段再燕 乡农科站干部

杨国军 新南村支书 主任

钏国良 老南村支书 主任

瞿振华 小寨村支书

普 全 阿贡田村支书 主任

普 周 太和社区支书

周玉海 回龙村支书 主任

蒋建华 奎阁村总支书记

张海鹏 丙麻社区总支书记

禹国龙 河西村总支书记 主任

胡义武 秀岭村总支书记

胡新光 稳鱼村总支书记

李廷伟 河新村总支书记 主任

王 薇 白玉村总支书记

张相锜 迭水村总支书记

杨光辉 上庙村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丙麻乡农科站,由王定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涉及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参保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水稻和玉米保险工作的宣传、组织动员、面积统计核实、保费收缴、业务对接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参与理赔查勘定损等业务;丙麻乡农科站负责全乡水稻和玉米险试点的申报登记、审核和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