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丙麻乡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8-5-30/2017-123102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12
丙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丙麻乡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丙政发〔2017〕66号
各村委会(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丙麻乡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丙麻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丙麻乡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7〕50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2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丙麻乡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税 刚 乡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赵 标 丙麻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段正山 中心学校校长
沈国树 丙麻中学校长
赵 青 乡劳动保障所干部
王 花 新南村副支书
蒋维祥 老南村副主任
周 文 太和社区副主任
瞿继伟 小寨村副主任
杨绍文 回龙村副支书
杨建文 阿贡田村副支书
杜绍艳 丙麻社区计生员
倪家团 秀岭村副支书
赵绍华 上庙村副主任
胡新光 稳鱼村支书
许钟文 河新村副支书
张 云 白玉村副主任
何在春 迭水村副主任
李海英 河西村计生员
杨自成 奎阁村村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劳动保障所,由赵青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缴费对象
(一)本乡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获得中国永久居留,在保山居住但未就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无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其他证件但与我区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三)新生儿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即可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缴费。
(四)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四、缴费标准
(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二)符合资助条件的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缴费时间
(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时间从2017年9月12日至11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之后,不再办理除新生儿和退伍军人以外的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二)城乡居民缴纳医保费,在上述缴费期后,不得逾期补缴,也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逾期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六、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参保人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由所在的行政村(社区)代收代缴或由个人到农行惠农支付点自行缴费。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统一缴存至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
(二)特殊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1. 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城乡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参保要实现全覆盖,先由到惠农支付点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之后向民政部门全额或部分申领参保资助,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 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和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纳入预算,个人不缴费,由乡扶贫办将准确无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参保个人信息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花名册提供给劳动保障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和“对账确认”,个人信息错误的返回重新核实,同时各村委会(社区)要告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七、目标任务
(一)2018年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率达96%以上。
(二)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率达到100%。
(三)2018年民政管理(含城乡低保人员)的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率达到100%。
(四)惠农支付点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缴费确认工作,建立健全缴费台账。
八、征缴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由各村委会(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如在惠农支付点无法查询到个人信息或参保信息有误的,到乡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信息系统录入或修改个人信息再到惠农支付点进行缴费。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委会(社区)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征缴方案,及早部署,集中时间,责任到人,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按时启动征缴工作。各村委会(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启动征缴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加强对惠农支付点的正面宣传,提醒参保人缴费后要向惠农支付点索取小票,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各村委会(社区)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将保费缴入医疗保险费收入专户,防止资金被截留、贪污或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要加强对各村委会(社区)“联网代征”惠农支付点的管理,确保每个点有专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到账。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乡劳动保障所要加强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级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参保征缴工作进度。从9月20月开始,每10天报送一次征缴进度,确保征缴工作有序推进,征缴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