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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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8-5-30/2017-1231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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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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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30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关于2017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丙发〔2017〕70号

各党(总)支部:

为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乡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分工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内容

党委书记是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二、“一岗双责”分工情况

余渊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党员教育、武装工作、烤烟产业。挂钩太和社区。

孟继传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教育。挂钩丙麻社区。

赵云超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易地扶贫搬迁、烤烟生产、水利、电力、气象、烟办、烟水办工作,联系烟草工作站。挂钩上庙村。

宋海云乡党委副书记: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学教活动、统战、政协联络、老干部、华人华侨、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妇联工作、科技、科学、教育、文化(广播、旅游、数字乡村)、卫计(疾控、防艾)、红十字会。挂钩秀岭村。

王春光乡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乡党委书记工作,分管政法、信访、司法、社管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法制建设。挂钩老南村、新南村。

吴娜乡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主管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联系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挂钩白玉村。

杨隆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分管扶贫开发常规项目(整乡推进)、扶贫工作队、“挂包帮”“转走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奖补一事一议、新农办常规项目、民政、残联、老龄、交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挂钩河新村。

税刚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林业、森林防火、劳动保障(新农合、新农保)招商引资,防震减灾、市场监督管理(集乡、食品药品安全、质监、工商)。联系林业派出所。挂钩回龙村、阿贡田村。

王恩德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党务、基层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大学生村官、商务。挂钩奎阁村。

朱忠文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财税、金融、移民、审计、党政办(档案、史志、保密、后勤)、为民服务大厅,联系国税、地税、信用社、邮政所、电信局。挂钩小寨村。

杨宏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国土、村乡规划、农村居民地震安居、危房改造、环保、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挂钩稳鱼村。

王福道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农业(畜牧)农经、统计、蚕桑、粮食、供销、甘蔗生产、甜柿生产、沼气、产业扶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确权工作。挂钩河西村。

赵明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丙麻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乡长工作,分管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迭水村。

为加强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分管领导之间实行AB角工作互补机制,如A(B)角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由B(A)角替补其分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宋海云、王恩德互为AB角。

王春光、赵明龙互为AB角。

吴娜、朱忠文互为AB角。

杨隆、杨宏云互为AB角。

王福道、税刚互为AB角。

三、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担负组织领导责任

1.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会议研究布置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党建工作。

2.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相关问题。

3.每半年至少到分管部门及村(社区)上1次党课。

(二)担负理论武装责任

1.以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在领导干部中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要保证全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和质量,确保学习效果。

3.严格落实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型支部、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学习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三)担负基层组织建设责任

1.全面贯彻落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2.加强党内管理,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公示制”,严把“进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四)担负督查推进责任

1.督促分管部门及村(社区)落实党建工作,抓好“一岗双责”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督促分管部门及村(社区)负责人,将“两个责任”传递到位。

2.定期对分管部门及村(社区)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任务清单落到实处。

3.对分管部门及村(社区)落实党建工作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乡党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四、“一岗双责”保障措施

(一)班子成员对于不履行“两个责任”的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向党委提出干部岗位调整建议权。

(二)班子成员对于轻微违反党建工作纪律要求的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干部职工有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临机处置权。

(三)班子成员对于严重违反党建工作纪律规定的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干部职工处理有情况说明权。

(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党政主要成员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发生窝案串案、分管部门及村(社区)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的负直接领导责任,乡党委书记、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乡纪委书记负监督责任。

(五)班子成员于次年1月前向乡党委书面报告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情况,并接受考核评议。

中共丙麻乡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