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渡乡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变压器公开处置的公告

索引号
115330010152576504/202608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8-10

进一步规范瓦渡乡人民政府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共服务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及制度,现对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变压器进行报废回收处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废固定资产概况

1.资产类型:高原牌3相变压器,产品型号S11M50/10,额定容量为50kVA资产原值约15000

2.资产状况:已停止使用,存在性能老化、故障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情形;

3.处置方式:公开回收处置,回收方需对资产进行合规拆解、回收利用,严禁违规流转。

二、回收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相关业务;

2.具备相应的回收资质及安全处置能力,能遵守国家环保、安全相关规定,承担回收及处置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3.无不良经营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规回收、处置废旧物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三、报名及咨询事宜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818日;

2.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咨询方式:联系人:瓦渡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3039709,地址:瓦渡乡人民政府(瓦渡乡瓦渡街1

4.现场查看:如需实地查看资产现状,可提前与联系人预约,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818

四、回收处理流程

1.报名截止后,我方将对报名回收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回收方于20268209:00进行报价,报价高者进行处置;

3.结合报价情况、资质实力等因素,择优确定回收方;

4.回收方需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运,清运过程需遵守我方现场管理规定,损坏公共设施需承担相应责任;

5.资产清运完毕后,我方将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

五、其他说明

1.回收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回收及处置,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回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拆解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回收方自行承担;

3.严禁回收方将回收资产中的涉密设备、涉密信息载体违规拆解或流转,若涉及涉密资产,需按涉密载体销毁规定处理;

4.瓦渡乡人民政府保留对本次报废回收处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