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林火监测中心)职能职责
- 索引号
- 01525697-3-/2019-021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11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林火监测中心)
职能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组织指导全区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3.做好与省、市退耕办、造林处等单位的工作衔接和业务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4.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按计划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组织编制退耕还林、造林绿化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年度施工作业设计;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和操作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开展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努力提高绿化造林和退耕还林的科技含量。 5.做好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异地植被恢复、陡坡地等相关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归档工作。 6.监督管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 7.配合信访、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查处涉及退耕还林、造林绿化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违法违纪案件。 8.积极完成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9.负责全区森林火情的预测、预报,火险预测分析,森林火灾的跟踪监测及值班调度;负责卫星监测,卫星热点数据接收与图像处理,卫星热点核实反馈处理,卫星热点与火情信息建档管理;负责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网站管理和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及台站管理;负责火场信息数据的接收、传输、处理和火场信息动态推演;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