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瓦窑镇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通报(二)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5040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4-08
【森林防火】瓦窑镇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通报(二)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为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自进入本轮森林草原防灭火期以来,瓦窑镇在巡查时发现部分农户仍存在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均已根据各村《村规民约》进行了相应处罚。现将瓦窑镇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7日野外违规用火案例进行通报,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5年3月20日安乐村农户杨某某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桔梗)被瓦窑镇森林防火督查组督查发现,安乐村民委员会按安乐村《村规民约》收取野外违规用火违约金500元。
案例二
2025年3月21日,安乐村农户杨某某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桔梗)被高空瞭望摄像头发现,安乐村民委员会按安乐村《村规民约》收取野外违规用火违约金500元。
案例三
2025年4月1日,老营村农户花某某在野外违规用火(焚烧桔梗)被老营村森林防火督查组督查发现,老营村民委员会按老营村《村规民约》收取野外违规用火违约金200元。
案例四
2025年4月5日,繁荣村农户茶某某等2人在野外违规用火(上坟烧纸)被隆阳区森林防火督查组无人机巡护督查发现,繁荣村民委员会按繁荣村《村规民约》收取野外违规用火违约金共2000元。
再次提醒大家
目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
请大家进一步提高防火意识
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因一时疏忽引发森林火灾,
不仅会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可及时向瓦窑镇人民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0875-28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