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索引号
01525771-4/20250421-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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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4-21

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瓦窑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镇辖区内所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多合一”场所,主要包括:

1. “多合一”门店,如“以店为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类型,即门店内设置居住场所,或住宿与门店在同一平面空间相互连通,或下部为门店上部为住宅且相互连通 、未进行完整防火分隔的场所。

2. 其他“多合一”场所,像住宿与厂房合用、住宿与仓库合用、住宿与公众聚集场所合用等混合设置的场所。

二、整治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1. 防火分隔:重点检查住宿部分与其他功能部分是否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实体墙和楼板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与有效性,确保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阻止火灾蔓延。2. 安全疏散:查看场所内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形式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3. 消防设施器材:核查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这些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能否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发挥作用。4. 电气安全:排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有无私拉乱接、老化破损、超负荷用电等问题,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规范电气使用,降低电气火灾风险。5. 用火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行为,尤其是厨房、动火作业区域等重点部位的用火安全管理情况。6.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查看场所内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

四、整治措施

1. 自查自纠:各“多合一”场所业主(使用人)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自行整改火灾隐患。2. 集中排查整治: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镇“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将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查封、罚款等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将依法挂牌督办 。3. 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多合一”场所的日常巡查;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反弹。

五、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投诉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举报电话:0875-2863011。特此通告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