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职责及职能

索引号
01525704-4-16_C/2015-072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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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10-28

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

一、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六、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七、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文书;

7、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

8、办理见证: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

9、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