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昌街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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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525757-0/202603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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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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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0

关于印发永昌街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永昌街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2026220


(此件公开发布)


永昌街道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解决永昌街道固体废物处置中的突出问题,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62号)要求结合永昌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以排查整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为抓手,以完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为核心,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摸清永昌街道辖区固体废物种类、存量、处置现状,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域拉网式排查摸底,摸清问题底数

1. 明确排查范围:对辖区所有区域开展拉网式、无死角排查,重点涵盖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河道沿岸、闲置地块、施工工地、农贸市场、涉农村组等区域,排查固体废物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零星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

2. 聚焦排查重点:对前期全区通报的热点区域、周边已发现问题的相邻区域、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点位进行反复排查、细致核查,建立排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问题点位、固体废物类型、数量、堆放时间、责任主体等信息,确保及时发现、准确掌握非法倾倒处置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 压实排查责任:按照“网格管理、分片包干”原则,将排查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各网格,明确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联合街道综合执法队、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排查工作合力。

(二)清单化闭环式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1.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包括固体废物清运处置、原位治理、污染管控、场地恢复等)、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社区和具体责任人,实行“一问题一台账”管理,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追溯、可核查。

2. 推进问题限期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堆放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分步整改的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限期推进;对涉及污染的点位,同步做好污染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整改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留存,及时更新整改台账。

3. 严格核查销号与回头看:整改完成后,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合格的予以销号;核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点位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问题反弹、复燃情况,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必要时配合区级部门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评估整改成效。

(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1. 强化日常执法巡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区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执法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 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区级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配合区级部门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公益诉讼。

3. 加大宣传与曝光力度: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商户、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对查处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高压态势,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固体废物治理。

(四)因地制宜完善处置体系,提升处置能力

1. 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梳理辖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现状,科学规划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点布局,完善“社区收集、街道转运、区级处置”的收运体系。针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收集薄弱区域,增设收集设施,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主体责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2. 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结合辖区施工工地、装修改造需求,科学规划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明确堆放点管理责任和使用规范,杜绝无序倾倒。督促建筑企业、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管理制度,做好建筑垃圾的规范收集和转运,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居民装修垃圾实行定点投放、统一转运处置。

3. 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针对辖区涉农村组,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指导涉农社区落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责任,建立农业固体废物回收点,健全回收网络,推动秸秆还田、农膜回收再利用等工作,开展农业固体废物和畜禽尸体排查整治,杜绝随意丢弃。

4.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协调区商务局工作支持,摸排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现状,引导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经营行为,推动废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子产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分类回收、规范处置。鼓励辖区商户、居民参与废旧物资回收,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5. 健全经费保障与收费机制: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商户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提升费用收缴率。统筹街道相关经费,保障固体废物排查、清运、处置等工作开展,推动建立可持续的运营经费保障机制。

三、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辖区固体废物处置各项工作,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台账汇总、进度督查。各社区、街道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

1.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统筹辖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级部门开展排查整治、设施建设;汇总辖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数据,规范填报各类统计报表;督促指导社区、物业企业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管护;掌握整体工作推进成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2.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日常执法巡查,配合区级部门开展依法查处工作;监督辖区建筑垃圾转运与处置,指导社区规范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辖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配合工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处置行为。

3. 综合保障技术服务中心: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推进辖区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指导涉农社区开展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开展农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回收责任;配合做好涉农村组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强化农村垃圾、污水设施建设保障。

4. 各社区居委会:作为辖区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社区范围内固体废物拉网式排查,建立社区问题台账并推进整改;完善本社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点建设和日常管护,组织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阻、上报非法倾倒行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工作,督促辖区物业、商户、居民履行固体废物处置主体责任;配合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执法、整改、核查等工作。

5. 市场监管所:配合排查辖区农贸市场、商户的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督促经营主体规范处置经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落实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要求。

6. 司法所:积极参与因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引发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开展执法监督配合街道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 创文办宣传办:负责辖区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治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综治信访办:负责统筹网格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排查工作,受理群众关于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投诉举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中心、站所要充分认识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中心、站所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街道内部协调和区直部门的上下联动,主动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排查、整改、执法、监管的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社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纳入各社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在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各社区、各中心、站所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固体废物日常排查、执法巡查、设施管护、宣传教育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倾倒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