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索引号
781694964/20250507-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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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5-07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12号)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 2025年5月1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不低于98%,其中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的缴费人数占比不高于88%,500元以上(含500元)档次的缴费人数占比不低于5%,各社区征缴基数以税务部门信息系统人数为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数据指标详见附件),做好征缴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确保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一)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 18个档次(若2025年内涉及调整缴费档次,则以调整后的最新缴费档次为准)。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四、征缴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税服务厅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 APP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各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压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亲自过问,主要领导直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前抓早,积极履行职责,各部门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构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五级网格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23〕3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措施,为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提供可靠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缴费人,尤其是最新缴费政策的宣传,比如现在最高缴费为9000元以及当年缴费可进行提档补差的功能等,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质效已纳入本年度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有问题要早发现、早整改。各社区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开展集中征缴工作,核准续保及新增参保对象,以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兰城街道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集中征缴工作进度。街道纪工委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将对征缴工作进行适时督导,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社区。

(四)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主缴费率。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手机缴费渠道,辅导缴费人员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 APP自主缴费,各社区手机缴费率不得低于99%。禁止社区代征人员收取现金,最大限度减少现金缴纳,降低资金安全风险。

(五)落实公示制度,维护居民权益。街道于次年2月底前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公示制度,指导各社区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及未缴费人员清册的个人信息保护。各社区要及时对居民缴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老百姓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发展。

(此件发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