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15_C/2016-1229010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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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6-08

兰城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

法制副校长的通知

 

兰城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在校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普法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并加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隆普办发20162)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配齐配强辖区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配齐配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的重要性 

      做好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是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由于一些领域道德失范、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校青少年学生打架斗殴、持械伤人等“校园暴力”事件以及青少年学生沉迷网吧诱发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学校要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配齐配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衔接并完善好法制副校长工作运行,促进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选聘制度。要在原有选聘工作的基础上配齐配强兰城中心学校法制副校长。兰城街道各学校法制副校长,要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中选聘,其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从事政法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法制副校长要接受兰城街道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是协助学校加强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协助学校制定完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机构,配备工作力量,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治安隐患。 

    二是参与研究制定学校法制教学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到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辅导活动。 

    三是定期会同学校分析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形势,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动态,及时向兰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管理及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并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四是协同学校做好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确定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学校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六是协助学校制定完善深化“平安校园”的意见、办法,参加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等方面的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落实工作措施。 

     七是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发现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情况和不安定因素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督促学校积极参与兰城街道开展的综治平安创建活动。 

     (三)健全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兰城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日常指导,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三、加强领导,保证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顺利开展

    由兰城街道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教育和政法各部门进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负责,政法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要把配齐配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工作目标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促进警校共建文明活动情况列入学校和公安派出所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平安先行单位、平安校园的前提条件。

 

 

 

                    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