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全国两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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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09_E/2018-02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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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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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2-25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全国两会两节

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兰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兰城街道开展全国两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71225

兰城街道开展全国两会两节期间

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隆阳区20171221日召开的全国两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会议的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全国两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会议,深入开展辖区内今冬明春及全国两会两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火灾隐患排查监管力量,全力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1225日起至201833日 结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级各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掌握辖区内消防安全状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协调、督导等工作。

  长: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街道纪工委书记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员:杨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华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路保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学开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毕少勤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美全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金龙  兰城派出所副所长

兰秋波  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左应芹  街道安监站站长

        张陇明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何兴魁  兰城中心学校校长

        各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消防办公室,由马宏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期间统筹安排协调工作。

三、排查整治时间、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171225日至2018331日。

(二)排查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3.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

4.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6.各社区居民户。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

4.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7.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8.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9.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

10.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是否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是否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是否配置消防器材,是否安排专人监护,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11.“三合一”场所是否达到《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或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现象。

1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文件要求,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13.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全国两会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督导整改;要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通报整治情况,研究整治难点,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有效手段。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增强思想认识、组织宣传到位

各社区、街道所属各部门要通过广播、喇叭、“995”平台、综治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热潮。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普及宣传消防法规知识,大力提升群众消防法纪意识,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环境。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公布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举报投诉身边存在的火灾隐患,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包保”到位

各社区负责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排查工作,各挂社区的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要“包保”到各个居民小组,挂社区的领导为各社区总负责人。安监站负责检查在建项目施工地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办负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和彩钢板临时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兰城中心校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派出所负责有关部门,以辖区火灾多发、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行业、单位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治办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工作。

(三)增强工作措施、排查整改到位

各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留一个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单位(场所)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严格依法查处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