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06_A/2018-030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10-30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垃圾的通知
各社区:
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及创卫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面禁烧
全辖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任何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物。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召开两委、小组长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入户告知等手段提高群众知晓率,广播通知每天不少于2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书记是全面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落实具体措施,组织专人定点蹲守、轮班蹲守,对焚烧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罚,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集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追责
从即日起街道办事处将对焚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每日督查结果由建设办汇总归档,对仍存在焚烧秸秆情况的社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创卫工作开展的,将对责任社区、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