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的通知

索引号
781694964-06_A/2018-0304002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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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10-30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垃圾的通知

 

各社区:

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及创卫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面禁烧

    全辖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任何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物。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召开两委、小组长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入户告知等手段提高群众知晓率,广播通知每天不少于2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书记是全面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落实具体措施,组织专人定点蹲守、轮班蹲守,对焚烧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罚,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集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查追责

从即日起街道办事处将对焚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每日督查结果由建设办汇总归档,对仍存在焚烧秸秆情况的社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对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创卫工作开展的,将对责任社区、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71030